DC娱乐网

广西,一高速收费站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没想到还直接在入口处铺设了一排金属破胎器,并

广西,一高速收费站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没想到还直接在入口处铺设了一排金属破胎器,并竖了个“冲卡破胎,后果自负”牌子!有人把这一幕拍成视频发到网上,没想到直接上了热搜。

信息来源:都市现场

先说事情怎么发生的:有个摩托车主路过寒山收费站,拍了个视频发到网上。

视频里能看到,ETC通道口横着一排金属破胎器,旁边立着那块橙黄的牌子。

视频一下子就火了,大家都看着难受——这事不是小事。

评论马上分成两拨人。

有人说,广西这边高速全面禁摩,这些摩托车闯高速真是麻烦事,骑手保护少,一出事容易受重伤,收费站要管到底也情有可原。

另一拨人就急了,说这做法太极端:破胎器会让摩托车瞬间爆胎,车子一失控就可能侧翻,后面车流也可能被连带波及,后果很可怕。

很多摩友和法律界的人士都在质疑:收费站有权这样做吗?

记者去核实,管理方的口径前后不一致。

早上有工作人员说,这个破胎器不是专门针对摩托车,是为防止闯卡而设,而且说是“经过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意”才放的。

可到了下午,同一单位又改口,说“事情还在调查中”,态度一变,弄得人更疑惑。

广西高速96333的客服说,高速禁摩属地方通行管理范围,入口可以劝阻,但具体情况要属地路段说明。

整个流程看上去挺乱,这也是大家最不放心的点。

法律上怎么说?先说两条容易理解的底线。

一个是执法主体问题:把车拦下来、采取强制性手段,这类事通常属于公安交警、路政等有执法权的部门。

经营性企业——比如高速运营公司——没有带着执法证上路的权利。

再一个是免责牌无效:像“冲卡破胎 后果自负”这种单方面的免责声明,按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太能直接免掉企业责任。

换句话说,就算有人闯卡,收费站自设的破胎装置把人或车弄坏了,运营方也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点有律师说得更明白。

韩朝泽(北京大成西安分所)指出:闯卡是违法的,收费站可以口头劝阻、拍照录像、记录车牌并移交交警处理,这是合法的;但用会损毁车辆、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去拦截,法律上没依据。

再补一句,媒体还引用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来说明,经营方遇到拒缴或闯卡只能采取拒绝通行、留存证据、移交执法部门的方式,不能越界执法。

说回现实风险:破胎器对四轮车的影响也不可小看,尤其是在高速入口这种复杂路段。

一个轮胎突然失效,不只是被扎的那辆车的事,后方来车反应来不及,很容易形成连锁事故。

摩托车骑手更脆弱,爆胎后控制几乎没有余地,后果很严重。

业内还有人,比如张雪,也在社媒上说了,暂且不讨论摩托车上高速的合法性,但这种方式真的不合适,好像只有在追捕危险犯罪时才会用类似办法。

那有没有更妥当的做法?

其实很简单,也有效:入口多摆醒目的禁摩提示牌,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劝导和阻拦,遇到拒绝配合的,记录车牌、拍照录像,然后按程序移交交警或路政处理。

必要时,地方可以加强交警与高速路段的联勤,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这样既不违法,也能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其实,收费站想维护高速秩序、保护大家安全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是把人置于更危险的境地,然后用一块牌子来推责,这招看上去厉害,实则风险自负。

不过,希望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禁摩的地方就不要骑摩托车,骑车时多注意路牌,避免自己超速造成交通事故。

评论列表

用户14xxx73
用户14xxx73
2026-06-21 10:17
一,不让上是合规定的!但是收费站本身没有执法权,应劝止为主!执法权是高速交警的! 二,如果因为设施引起人员伤亡,哪怕形式上是出于规定!也可能涉及侵害他人生命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