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别人都在低头认罪,唯独他戴着手铐,当众撩开囚衣亮出冤字,拼命挣扎向在场的媒体求救,明明已经被判死刑,为什么就是不肯认罪?
这名荒诞抗法的被告人,正是深圳龙岗龙新派出所原民警李才坤,手握执法权、本应捍卫法治的公职人员,却知法犯法、蓄意设局杀人。
整件悲剧的开端,只是一场普通的治安核查,却因李才坤扭曲的执法观,一步步演变成无可挽回的命案。
2012年7月1日凌晨,被害人班统陆和堂弟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回派出所审查,经过民警核实,真正存在谎报案情的只有班统陆的堂弟,其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罚款,而班统陆并未参与违法行为,本可以顺利离开派出所。
但当时值班的民警李才坤,却因个人主观偏见心生怨念,他认为班统陆接受核查时态度嚣张、言语抵触,加之对方身上有纹身、存在犯罪前科,便单方面将其定义为危害社会的隐患人员。
在法治社会,任何人的处置都需遵循法定程序,可李才坤却摒弃职业准则和法律底线,仅凭个人好恶判定他人善恶,甚至滋生了极端想法:他要伪造一场抢劫案,以执法的名义击毙班统陆,既能除掉自己眼中的“隐患”,还能借此立功博取奖励。
为了让这场荒唐的阴谋天衣无缝,李才坤进行了周密的恶意布局,他找到一名从事假证业务的女子,抓住其违法把柄胁迫对方配合演戏,让其事后报警,谎称被陌生男子抢走金戒指。
安排好一切后手后,李才坤假意缓和关系,主动提出送班统陆离开,将毫无防备的对方诱至偏僻路段。
抵达目的地后,李才坤趁班统陆不备,近距离开枪将其当场射杀,随后,他冷静伪造作案现场,提前备好的匕首被塞至被害人手中,金戒指也被安置在其口袋,刻意制造出班统陆持刀抢劫、暴力拒捕的假象。
做完所有伪装工作,他主动报警、上报单位,谎称自己是依法履职、击毙抢劫嫌疑人。
纸终究包不住火,再缜密的伪装也抵不过严谨的刑侦核查,警方现场勘查时发现大量破绽:现场无任何打斗对抗痕迹、枪击角度不符合拒捕场景,配合演戏的女子也无法说清抢劫细节,证词漏洞百出。
在层层核查下,女子最终坦白被胁迫演戏的事实,完整的证据链彻底坐实了李才坤蓄意杀人、伪造案件的全部罪行。
2013年10月29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才坤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值得一提的是,从轻判决并非因其罪行较轻,而是案发后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了对方的谅解,这也是司法裁量中唯一的从轻依据。
即便证据确凿、法理清晰、判决公正,李才坤自始至终没有半点悔意,庭审中,他百般狡辩,辩称自己是假想防卫,甚至声称自己是警队潜规则的替罪羊,固执地认为自己是在清除社会隐患、维护治安,正是这种极端偏执的“自我正义”,让他当庭喊冤、激烈对抗司法判决。
这起案件是一堂直击人心的法治公开课,公权力从来不是个人泄私愤、判善恶的工具,执法者的核心职责是恪守法律、公正执法,而非凭借主观好恶凌驾于法治之上。
所谓的“私人正义”,本质是权力的任性与滥用,无论身份如何,任何人逾越法律底线、肆意践踏生命与公平,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