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对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嗤之以鼻,反驳为何不禁止销售香烟,认为是烟草纳税支撑了国防、民生开支等,烟民为税收做出了“巨大贡献”。
允许销售香烟,与控烟并不矛盾。就如烟盒上也要标注“吸烟有害健康”一样。既满足部分烟民的需要,也维护公共健康,防止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至于贡献税收,这不过是美化吸烟,那为了税收,是不是也要把其他可带来税收的非法行业合法化?这就是消费行为,而且也会对吸烟者本人带来健康问题,加重医保负担。
简单来说,只要遵守公共场所控烟、禁烟令,吸烟者与不吸烟者就不会有什么矛盾、冲突。吸烟者可以在自己家里吸烟,在允许吸烟的非公共场所吸烟,而不是在任何场合都无所顾忌的吸烟。连相关法律都不遵守,对影响他人身体健康都漠然,还谈什么对国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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