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都流了外人田?"内蒙古呼和浩特,男子离婚后,女儿跟随前妻生活,并和女儿几乎断了联系。
这事搁谁心里都得堵得慌。
老汉离婚后闺女才4岁,跟妈去外地了,之后二十多年父女俩基本断了联系。等老汉老了瘫在床上,脑梗、糖尿病、心脏病一堆病,三个兄弟姊妹主动接过来照顾,端屎端尿十多年,死了之后的丧葬费也是他们凑的,亲闺女在深圳打拼,从头到尾没露过面。
现在老汉走了,留下60多万存款,闺女拎着户口本就回来了,说我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们没资格分,直接把三个长辈告上法庭。
搁普通人看这闺女确实不地道,爹活着的时候你影子都见不着,现在有遗产了你认亲了?但按法律说,亲子女确实是第一顺位,只要没走程序解除关系,叔叔姑姑本来排后面。
但法律也不是只认血缘不认干活,有规定,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对死者扶养出力的,能给合适份额。法院最后判的也不是把闺女踢出去,是闺女拿大头,从60万里掏出10万左右给三个兄弟姊妹当补偿,毕竟这么多年伺候的钱、丧葬费都是他们垫的。
说句实在的,血缘是天生的,情分是处出来的。老汉要是活着的时候立个明白遗嘱,指定钱给谁、怎么分,哪至于让亲人撕到法院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