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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曾叫嚣称:当初签署日本投降书的是“中华民国”,而不是现如今的中国!按日本这说

日本曾叫嚣称:当初签署日本投降书的是“中华民国”,而不是现如今的中国!按日本这说法,“当年的政权和现在不一样,主权就不算数”,那它自己先该慌了!

最近日本有些右翼政客又开始整歪理了,张嘴就说当年日本签投降书,是跟中华民国签的,不是跟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的,还想拿这话往台湾问题上扯,妄图把水搅浑。这话听着好像在掰扯法理,仔细一捋根本站不住脚,真按他们这个逻辑来,第一个慌神的就得是日本自己。

1945年日本签署投降书,明确承诺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无条件将台湾归还中国。《开罗宣言》白纸黑字写着: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必须归还中国。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受降仪式,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这是在中国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更是明确写着: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也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国的国家。

日本右翼政客选择性忽略这些国际法文件,本质上是在混淆“政权更替”与“主权更替”的概念。这套歪理邪说最可笑的地方在于,按他们自己的逻辑,日本自己先得慌神。

日本现在控制的琉球群岛(冲绳),历史上根本不是日本固有领土,1879年日本强行吞并琉球,设立冲绳县,这事儿在国际法上一直存在争议。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日本必须放弃“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按照日本右翼“当年政权不一样就不算数”的逻辑,那琉球的主权归属是不是也得重新掰扯?

还有北方四岛(俄称南千岛群岛),1855年日俄通商条约规定四岛为日本领土,但二战后苏联依据《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公告》占领了这些岛屿。

日本一直主张“北方四岛是固有领土”,可要按“投降书只签给中华民国”那套逻辑,既然政权变了就能否定历史条约,那苏联作为战胜国对北方四岛的占领,日本又凭什么不认?

更直接的例子是钓鱼岛,1972年美国将钓鱼岛“施政权”交给日本,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归还窃取自中国的所有领土。

日本现在实际控制钓鱼岛,可法理上站得住脚吗?日本右翼搬出“中华民国签署投降书”来否定新中国对台湾的主权继承,那同样的逻辑下,日本对钓鱼岛的所谓“主权”又凭什么成立?

吉田康一郎不仅否定新中国对台湾主权的合法继承,还公然美化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声称其“文明程度获国际公认”。可历史事实是,日本在台湾50年的殖民统治是一部血腥的压迫史。1895年到1902年间,台湾民众发动的抗日武装斗争达100多起。

1930年“雾社事件”中,赛德克族同胞因反抗遭到日军血腥镇压。1941年到1945年间,台湾因粮食短缺饿死的民众超过10万人。仅1943年一年,就有超过20万台湾青少年被强征为“学徒兵”送往战场。

这些血淋淋的历史,日本右翼政客选择视而不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的回应一针见血:发表这种言论的人,要么是对历史无知,要么是刻意歪曲历史、无视国际法。

日本右翼拿“中华民国签署投降书”说事,看似在质疑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实则是在挑战整个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按他们的逻辑推下去,日本自己签署的投降书、接受的《波茨坦公告》、承认的《开罗宣言》,全都可以因为“政权变了”而被推翻。

那日本战后的和平宪法地位还稳吗?日本放弃战争权的承诺还作数吗?日本作为战败国接受的一系列国际安排,是不是全得推倒重来?

日本右翼搬起石头,砸的是自己的脚,这套歪理邪说,糊弄不了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