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女子在超市买了喜来顺毛尖茶清真粽子礼盒,单个真空包装,不料在粽子里吃出一个烟头。女子一阵恶心差点吐了,她气愤的向商家索赔1000元,商家嫌她狮子大开口,说最多只给500,女子不答应,商家的态度,越来越令人失望。
王女士的朋友,在万象超市购买的粽子礼盒,收到时包装密封完好,粽子都是真空包装。
因为是老字号,又是清真茶粽,朋友才放心买了送人。
端午节当天,王女士打开礼盒,拿了粽子加热后食用,打开粽子刚吃了两口,令人恶心的一幕出现了。
粽子里有一个烟头,一口下去被咬坏一半,一阵恶心,王女士卫生间呕吐。
发现烟头后,王女士的朋友第一时间去超市理论,要求赔偿1000元。
由于无法直接联系厂家,他们只能找卖家超市沟通。
起初,超市工作人员态度还可以,答应帮忙联系商家在协商赔偿的事。
然而厂家的答复,让人又生气又失望,他们说加工车间全部是女工,不可能有烟头。
更离谱的是,超市方面的态度也发生了180度转弯。
工作人员说,就是一个烟头的事,1000元要的太多了,他们劝说王女士少要点。
还说1000元太夸张了,如果她能降到500元,就直接给她转账。
王女士急了,这个粽子礼盒并不便宜,再说大过节的,粽子里吃出个烟头让人很不舒服。
她也不是漫天要价,根据食品安全法,1000元属于合理合法的诉求。
可超市一直站在商家那边说话,反复强调厂里都是女工。
王女士当场反问:难道只有男的才抽烟,女的抽烟的人也不少啊。
这话问到了根子上,商家拿车间全是女工,来堵消费者的嘴。
言下之意,女人不抽烟,所以车间里不可能出现烟头。
可现实是,女的抽烟的并不少见。
更关键的是,一个正规食品生产车间的卫生标准,从来就不该建立在员工不抽烟的假设上。
生产车间禁烟,是最基本的操作规范,跟男女没有半点关系。
商家用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理由,搪塞消费者,暴露的是面对问题时的敷衍。
而超市方面的态度转变,同样值得玩味。
从最初的积极联系,到后来的帮着厂家说话,再到劝说消费者降价私了。
超市作为直接销售方,本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履行首负责任,却选择了替厂家压价。
这种和稀泥的做法,损害的不仅是王女士一个人的权益,更是消费者的信任。
从法律角度看,王女士的索赔诉求有充分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真空包装的粽子中,出现烟头这样的异物,显然属于“混有异物”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
王女士索赔1000元,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内的正当权利。
超市方面,所谓的要得太多,太夸张了,既暴露了对法律的无知,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轻视。
这起事件,还有一个让人难以忽视的背景:生产厂家是当地老字号品牌,有着近百年历史。
厂家宣传,生产的粽子不是流水线上的工业粽,而是手工包制、0添加剂的粽子。
就这样一家老字号,在品控上出了问题,回应方式却如此草率。
收到消费者的反馈,第一时间不是启动内部调查、排查生产环节漏洞,而是找理由打发消费者。
老字号的招牌不是护身符,百年传承的品质口碑,别因为一个细节毁于一旦。
值得关注的是,这起事件在网上发酵后,出现了转机。
据报道,事情发生后,当地市监局已主动联系王女士,并介入调查。
超市方也先赔付了1000元,但先行赔付不等于问题解决。
烟头到底是怎么进入真空包装的粽子的?
是原料带入、生产过程污染,还是包装环节出了问题?
监管部门需要给出经得起推敲的调查结论,而不是让“先行赔付”,掩盖了真正的安全隐患。
说到底,这件事的核心不是1000块钱,而是一个老字号企业,对食品安全的态度,和对消费者的尊重。
商家与其用车间全是女工,这种荒唐的理由搪塞,不如老老实实查清问题、整改到位。
消费者的信任经不起挥霍,老字号的招牌,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