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停车场内正常行走时,突然遭到两只未牵绳的大型犬疯狂追咬十余次,狗主人却拖延不赔偿。
事发于杭州某停车场。当时,一名女子正步行经过,两只未牵绳的大型犬突然冲出,对其展开连续追咬。
据当事人称,恶犬攻击次数多达十余次,女子在惊恐中极力躲避,但始终无法摆脱纠缠。
事件造成女子身体受伤,精神也受到极大惊吓。
事后,当事人第一时间报警求助。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涉事狗主人尚未公开回应。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公众强烈愤慨,不仅是因为恶犬伤人的惊险场面,更是因为狗主人“不牵绳”这一违法行为的普遍性。
第一,遛狗不牵绳,已被明确纳入治安违法范畴。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遛狗不牵绳、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明确纳入治安违法范畴。
根据新法,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意味着,狗主人不仅要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第二,狗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难以逃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论狗主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了他人损害,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两只大狗在停车场内追咬路人,狗主人未牵绳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理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受害者如何维权?
遭遇此类事件,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向警方说明事发时间、地点、犬只特征等关键信息。
同时,应及时就医,保留病历、缴费凭证等证据。在警方调解或诉讼中,这些材料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第四,“我家狗不咬人”不是免责理由。
许多狗主人以“我家狗不咬人”为由不牵绳,这种心态正是危险的根源。新法实施后,这种侥幸心理将付出沉重代价。
任何犬只都存在不可预测的攻击性,牵绳是对他人安全的基本尊重,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一根狗绳,拴住的不仅是犬只,更是狗主人的法律责任与社会良知。
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我们期待法律能给出公正的处理,也希望每一位养犬人都能明白:你手里的那根绳,牵着的不仅是狗,更是他人的安全与法律的尊严。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