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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一女子收了男网友 500 元,与对方在野外发生了 3 次关系,可完事后

贵州遵义,一女子收了男网友 500 元,与对方在野外发生了 3 次关系,可完事后,男子却觉得亏了,于是抢走了女子的挎包,女子见追不上后,果然报了警,结果女子与男网友双双被行政拘留了 10 日,女子不服她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坚称与男网友是情侣关系,要求撤销处罚。

女子梁某离异多年,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平时闲着就爱在社交软件上找人聊天。男网友谭某通过社交平台的附近功能加上了她,两人没聊几句,话题就越过了正常交往的边界,很快就直白地谈好了条件 —— 谭某支付 500 元,两人见面发生性关系。

为了避开旁人视线,两人特意把见面地点选在了郊外偏僻的山坡上。见面之后没有多余的寒暄,两人直接按照事前谈好的约定,先后发生了三次性关系。

事情结束后,谭某看着自己转出去的 500 元钱,越想越觉得不划算,心里的贪念慢慢压过了理智。他瞅准梁某整理衣物、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的间隙,一把抓起梁某放在一旁的挎包,转身就往山下跑。

等梁某反应过来的时候,谭某已经跑出去了很远。山路崎岖不好追赶,梁某追了一段就彻底跟不上了。又气又急的她转头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只说自己在郊外山上遭遇了抢劫,从头到尾隐瞒了两人交易的前因,只想把自己包装成纯粹的受害者,让警方帮她追回挎包、惩处对方。

可警方办案从来不会只听信一面之词。民警很快就找到了谭某,也追回了被抢走的挎包。可询问整件事的经过时,两人都支支吾吾,说辞前后矛盾,细节根本对不上。

警方随即调取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再结合现场勘验的情况,没费多少功夫就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查得一清二楚。原本报案的抢劫案,顺藤摸瓜查出了一起卖淫嫖娼的违法交易。

最终公安机关对两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 10 日的处罚。谭某抢夺挎包的行为,也由公安机关另行依法处理。

处罚结果出来后,梁某第一个表示不服。她想不通自己明明是被抢的一方,怎么反倒和抢包的人一起受了罚。她一纸诉状将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这份行政处罚决定。

法庭上,梁某的说法彻底变了样。她一口咬定自己和谭某是情侣关系,那 500 元是谭某主动赠与她的,根本不是什么交易款。她还声称自己是被谭某强迫发生性关系,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和抢劫,警方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反倒处罚自己,是在包庇对方。

针对梁某的主张,公安机关当庭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两人的询问笔录、手机聊天与转账记录、双方的辨认笔录、案发现场指认记录以及现场勘验材料。所有证据都清晰显示,两人此前素不相识,是第一次见面,聊天内容全程围绕交易价格和见面时间,没有任何正常情侣的日常交流痕迹。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公安机关对梁某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驳回了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梁某也没有再提起上诉。

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被查的时候只要一口咬定是情侣、是一夜情,就能躲开卖淫嫖娼的认定。但法律认定卖淫嫖娼的核心,从来不是双方的口头说辞,而是看性行为是否以金钱、财物为直接对价。只要存在明确的交易约定和资金往来,无论编造什么样的关系,都躲不过法律的惩处。

这场从头到尾透着荒唐的闹剧,到最后没有一个赢家。梁某贪小便宜失了底线,不仅没拿到钱,还挨了处罚丢了脸面;谭某算来算去,最后把自己也算进了违法的泥潭里。两个人都为一时的糊涂和贪念,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做人做事,底线永远不能丢。总抱着侥幸心理钻法律的空子,总想着靠歪路占便宜,算来算去到最后,坑的永远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