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一男子掏空积蓄花104万买下二手房,满心欢喜等着装修安家,却从邻居口中得知,这套房子里曾举办过丧事、设立过灵堂。男子内心膈应至极,认定房东刻意隐瞒凶宅事实,一纸诉状索要20万赔偿金,本以为胜券在握,可法院最终的判决令人始料未及。
事件发生在安徽合肥肥西县。
2023年,李先生几经挑选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经过多轮价格拉锯,最终敲定总价104万。签购房合同时,李先生格外小心谨慎,逐字逐条翻看房屋权责条款。当看到合同中标注:房屋持有期间未发生过任何非Z常死亡事件,他悬着的心才算落地,觉得这套房子各方面都稳妥,彻底放下戒备完成签约。
2024年3月,房产顺利完成过户,李先生迫不及待规划装修方案,幻想着早日搬进新家开启新生活。
不料一次下楼和小区邻居闲聊,无意间的一句闲谈,瞬间浇灭了他所有期待。这位邻居告诉他,早在2015年,原房东的老母亲就是在这套房子里因病离世,孝子房东还特意在家中搭设灵堂办理了后事,距离买房时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
听完这番话,李先生瞬间浑身不适,越想越觉得自己被蒙在鼓里。在他的认知里,但凡屋内有人离世办过丧事就等同于民间所说的凶宅,不仅房子会大幅贬值,自己往后居住也会留下心理阴影。
他立刻找到原房东讨要说法,要求做出经济补偿。
但原房东刘先生也满腹委屈,完全不认可李先生的诉求。老人是年迈后自然病逝,属于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居家办理丧事只是子女尽孝的传统方式。当初合同约定的只是需要告知非Z常死亡,老人寿终正寝并不在约定范畴内,自己不存在刻意隐瞒,没必要为这件陈年旧事承担赔偿。
双方僵持不下,协商彻底破裂,李先生一气之下将原房东起诉至法院,以房屋贬值、精神遭受损害为由,提出20万元的赔偿诉求。
消息传开后,很多网友都共情买家,觉得买房图个心安,屋内办过丧事换谁心里都会有疙瘩还很膈应,房东多少应该做出一些让步。
然而,法院经过细致审理后,做出了完全不一样的裁定:驳回李先生全部诉讼请求,原房东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法官给出的判决逻辑十分清晰:法律上的凶宅有着严格界定,仅仅包含凶杀、自杀、意外身亡这类非正Z常死亡情形。老人在家因病寿终正寝,是最正常的生命落幕,不会造成房屋物理损耗,也不属于房屋质量缺陷。
再加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只针对非Z常死亡做出披露要求,自然死亡不在约定告知义务里,买家索赔缺少合同与法律支撑。倘若把老人居家终老都定义成房屋污点,这样违背传统孝道与公序良俗,大量二手房将会陷入交易困境,并不符合社会现实。
放在过去,大多数老人都是在家中安然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居家办丧是刻在国人骨子里的孝心。大家心里的不适感只是个人主观心理忌讳,并不能凌驾于白纸黑字的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之上。个人情感偏好不能等同于法律判定标准,契约精神才是交易的底线。
主观的心理芥拗,不能撼动客观的契约规则。
当然,买房是普通人的大额消费,如果自身对房屋过往经历比较介意,千万不要靠口头约定,一定要在签约前主动问询,把是否介意居家正常离世、丧葬事宜等全部要求添加进合同补充条款,提前规避纠纷,远比事后耗费时间精力打官司要稳妥得多。
如果是你买房,会介意房子里曾有老人正常寿终吗?
(官方信源:光明网/法治日报:房东母亲在家因病离世,购房者认定房子是"凶宅"索赔20万!法院判决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