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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欺负老实人的下场”!湖北襄阳,一6旬老汉把宅基地以26万的价格卖给一外乡

这就是“欺负老实人的下场”!湖北襄阳,一6旬老汉把宅基地以26万的价格卖给一外乡男子,谁知男子出尔反尔,承诺不建高层,转头就盖了5层小洋楼,还把房子给租出去了。老汉傻眼了,家里整天不见阳光,租客吵的老两口睡不着觉,于是找男子理论。可男子根本不落落老两口。直到老汉的女儿回家,愤而进行举报,可结果让人意外。

一栋五层小楼,像堵墙,卡在老人家门前一步之遥,屋里一年见不到几缕太阳,这事搁谁身上能不窝火。更气的是,人家把楼隔成小单间,租客来来往往,白天叮叮当当,半夜短视频震天响,老两口一年多没睡过整觉。

地点在湖北襄阳谷城县城关镇青山村,当事人程老汉,六十多岁,一辈子老实巴交。几年前把自家闲置宅基地以26万卖给外乡男子王某,想着图个清静,留点养老钱,结果呢,麻烦从那天起就没停过。

当初王某登门,言辞极为甜腻。声称仅欲搭建一座平房,用于种菜养鸡,保证不遮挡邻户光线,且会于两家之间留出适当间距。程老汉心软,邻里之间好说话,便答应了。

他与王某并非仅停于口头约定,还郑重立下纸面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建房地基高度绝不得超过程家一楼地面,以书面形式保障约定的履行。就这都拦不住,王某拿到地,话锋一转,直接开工。

手续尚未办理,他便擅自动工。起初建起三层,今年又以安装光伏之名加盖至五层。施工队几番往返,那楼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拔高,层层递增。楼坐在东边,正堵住了程家的采光,院子变阴井,屋里常年潮乎乎。

王某从未在此居住,而是将整栋楼分隔成众多小单间。这些房间出租给周边从事零工的人们,为他们提供一方栖息之所。天刚亮,油烟味、锅碗声就起来了,有人还往楼下扔垃圾,晚上十一二点仍有人在走廊聊天、刷视频,动静不断。

这事能忍吗,程老汉多次上门,王某一句地是我的房是我的,你管得着吗,啪地把门一关。村里调解人员多次前往,他却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当面应承得极为恳切,连声道“我拆我拆”,然而转头便又照旧收租,丝毫不将承诺放在心上。

邻居看着也气,可谁都拿这个外来住户没办法。老两口怕事,怕影响在外工作的女儿,更怕一把年纪扛不住折腾,就这么熬着。

今年四月,女儿程女士回家,看到爸妈缩在阴影里,当场红了眼。她说,不能再这么拖了,开始四处维权,拍照片、录视频,找邻居作证,材料越攒越厚,电话从村里打到镇里,再到县里,还报了警备案。

5月7日,政务热线给出了明确答复。王某虽然把户口迁到了青山村,但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具备宅基地资格;建房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现场测绘显示建筑超标准、超规划,是典型违建。

一句话,王某的落户不合规,盖房不合规,房子本身也是违建。这下是不是能立刻拆,问题就解决了。可现实并不简单。

乡镇一级没有强制拆除大型违建的执法权,这个烫手山芋已经上报到县里,等进一步处置。到现在,楼还在那,王某还在收租,程家的阳光还没回来。

为啥拖这么久,大家心里都有问号。程序要走完,权责要对应,这些话听得多了,可被挡光的日子谁来买单。更让人堵心的是,承诺白纸黑字写着,怎么就说翻脸就翻脸。

法律人士的解读也来了。按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只能在本集体成员内部流转,外乡人不具备购买资格。王某哪怕把户口迁来,也未必成为集体成员,这个口子卡得很严。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初那份宅基地转让合同,很可能从一开始就不生效。后续大概率会认定交易无效,王某退地拆违,程家退26万,彼此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问题在于,日子已经被搅得一团糟,谁来补老人这一年多的睡眠,谁来还院子里的阳光。真正关键的不是一句违建了事,而是违法成本到底够不够高,维权通道到底畅不畅。

王某的套路也刺眼,承诺盖平房,过田园生活,转头就起高楼,借安光伏的名义加层,听过没,见过没。这不是钻空子是什么,村里规矩摆在那,他偏往枪口上撞。

有读者会问,既然有协议,为什么拦不住。答案并不复杂,宅基地交易本身可能无效,协议的效力就打了折,叠加王某不办手续硬上车,事情只会越拖越乱。

还有人问,落户不等于集体成员吗。很多地方的认定很严格,不是迁个户口就算数,涉及入社、分地历史、村民大会确认等,缺一环都不行。

再问一句,这样的出租扰民怎么管。城里有物业,村里靠自觉和村规民约,现在租客流动频繁,出租房管理确实是薄弱环节,需要制度盯着,也需要人盯着。

舆论的关注点不止在一栋楼,更多是流程和态度。村镇多次调解没有效果,王某阳奉阴违,基层没有强制权,只能协调,只能上报,这些真实又无奈。

说白了,此乃欺侮老实人之拙劣手段。其笃定你惮于麻烦,笃定你无力走完繁琐程序,妄图以这般土法子达成目的。可一旦走到了法的边上,局面就反转了,违建认定下来,谁也护不住。

信源:华商报・大风新闻2026-06-16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