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女子从湖州到杭州,坐上了一辆顺风车,行程中司机开始抽烟,女子提醒到:你怎么车上抽烟了,这样很不安全的。而司机怼女子说:这是顺风车,不是滴滴,是我自己的车,想抽就抽了。女人觉得不可理喻,两人就吵了10多分钟,司机火大了,顺便把女子离目的地还有3,4公里的路边扔下说:我不载你了,你的钱我也不要了,说完扬长而去,而女子发现钱并没有退还给她,于是投诉平台,平台的处理更让女子气愤,说给你30元无门槛的优惠券,女子不同意,而平台却一直以没有核实而拒绝回应。
那趟顺风车是下午从湖州出发的,女子上车的时候就闻见车里一股烟味。
她想反正也就一个多小时的事儿,可车刚上高速没多久,司机就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右手夹着烟搭在窗框上,左手握方向盘,烟灰被风吹得到处飘,后座都能感觉到碎屑扑过来。
她实在受不了那股呛人的味儿,就提醒了一句,说车上抽烟不安全,没成想司机立刻拉下脸,把烟头往窗外一弹,嘴里念叨着这是顺风车不是网约车,车是自己的,油是自己的,想抽就抽,别人管不着。
女子也没客气,说了几句道理,比如密闭空间抽烟影响别人健康、高速上扔烟头有隐患什么的,司机越听越烦,两人就那么你一句我一句地拌起嘴来,声音越来越大,但谁也没动手,就这么夹枪带棒地吵了一路。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司机可能是嫌烦了,瞅着前面有个匝道口,直接把车拐下去停在一处路边,让她下车,女子当时看了看手机导航,离杭州的目的地还有三四公里,周围是那种城乡结合部的马路,连个公交站都看不着,她不愿意下去,说还没到地方呢?
司机挺干脆,说这单不跑了,钱也不要了,让她自己想办法,说完把后座车门从外面拉开,等女子下了车,他油门一踩就走了。
女子站在路边又气又懵,想重新叫车,又琢磨着车费还没退呢,她打开软件一看,订单显示已完成,钱已经扣了,她找平台在线客服反映情况,客服回了几句说会核实。过了两天再追问,说核实中。
反复催了几回,最后平台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发一张三十块钱的无门槛优惠券。
女子当然不答应,三十块钱连她半程车费都不够,更何况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是司机半路甩客、平台不处理的问题。
她继续投诉,要求退钱、道歉,还得对司机有处罚。
可平台那边的回复始终卡在"核实中"三个字上,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翻来覆去就那几句模板。
女子后来把这事儿发到网上,配了订单截图和路线记录,底下评论区不少人说自己遇到过类似的——顺风车司机抽烟、绕路、中途加价,投诉完最多赔个优惠券了事。平台嘴上说安全第一、体验至上,真出了纠纷就变成机器人复读机。
先说说司机,他那句"这是我自己的车,想抽就抽"听着挺硬气,可仔细琢磨不对味儿,你接了单,收了钱,哪怕叫顺风车,本质上提供的就是从A到B的运输服务。
再说平台,平台处理纠纷的那套流程才是真正让人上火的地方,乘客被甩客,钱没退,去找客服,永远一句"核实中"打发人。
核什么实?司机行车轨迹有没有偏离路线,订单有没有提前结束,这些数据后台全是自动记录的,真要查两分钟的事儿,它为什么拖着不处理?因为每退一笔钱、每处罚一个司机,对平台来说都是成本。
这事儿反映出一个普遍的困境:用户跟平台之间力量不对等,你投诉,它踢皮球;你较真,它装死。大多数人耗不起,最后不了了之,优惠券用了也就用了。
可那样的司机就越来越没顾忌,反正最多被不痛不痒地说两句,平台嘴上喊着安全出行,真出了事儿却连个负责的人都找不着,这才是最讽刺的地方。
《民法典》第811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820条也明确:"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
这趟顺风车虽然名义上叫顺风车,但司机通过平台接单收费,跟乘客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他把人扔在半路,没有送到约定目的地,已经构成违约。
平台作为撮合交易的中间方,有义务对司机的违约行为作出处理,包括退还全部费用。
三十块优惠券不能替代实际损失的赔偿,乘客要求退款和道歉是合理主张,平台用"未核实"来拖延,本质上是在规避自己的监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