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对情侣出门旅游,2 天内过了多次性生活,为紧急避孕,便买了避孕药吃。岂料几个月后,女子却发现自己怀孕,两人认为避孕药无效,一怒之下,将医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 5 万元!
当时的田先生带着未婚妻姚女士去大连旅游。年轻人出门游玩,气氛到了难免亲密,两天时间里,两人好几次都没做保护措施。
眼看着行程要结束,两人回过神来开始慌,俩人还没做好结婚生子的准备,真怀上了没法跟家里交代。
田先生赶紧在当地药店买了一盒毓婷紧急避孕药,照着说明书看,上面写着房事后 72 小时内服用就行。
他对着时间算了又算,距离两人最后一次亲密接触还不到六十个小时,妥妥落在72小时的有效期里,怎么想都觉得稳妥。回到酒店,他就让姚女士照着说明书的要求,一次服下了两粒药。
做完这一切,俩人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安安心心结束了大连的行程,回到了河南郑州的家里。
谁都没料到,意外根本没被这两粒药拦住。
回到郑州一个多月,姚女士的例假迟迟没有动静。起初她还以为是旅途奔波打乱了周期,可等了又等,心里的不安越来越重。她索性去医院做了B超检查,结果出来的那一刻,俩人都懵了——她确实怀孕了。
明明按时吃了紧急避孕药,怎么会怀上?田先生第一反应是买到了假药。他翻出当时的药盒,对着批号和防伪码逐一核对,最终确认,这盒毓婷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正品,不存在假货问题。
好好的正品药,为什么没起到作用?田先生带着满肚子疑问,照着包装盒上的联系方式,分别打给了生产厂家北京紫竹药业,还有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所咨询。
这一问,直接把俩人的火气勾了上来。
两边的工作人员都给出了相同的解释:毓婷这类紧急避孕药,针对的是单次无防护性生活,短时间内多次发生亲密行为,会直接影响药物效果,没法保证百分百避孕成功。
田先生当场就反问,这么重要的信息,为什么说明书上一个字都没提?
他又翻出说明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通篇只写了“无防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服药”,既没说仅限单次,也没提醒多次同房会降低药效。在他看来,就是这种模糊的表述误导了消费者,让他们误以为只要在72小时内,不管几次都能靠这一次服药兜底。
更让姚女士难受的是,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遭遇这种事。早在几年前,她就因为同样的情况服用毓婷后避孕失败,做过一次人流手术。短短几年再次经历,身体和精神都扛了不小的压力。
俩人越想越觉得委屈,也越想越生气。他们认为,药品厂家没有尽到充分的提示义务,说明书存在误导,才最终导致了避孕失败的结果。
一怒之下,他们将售药的河南医药超市、生产厂家北京紫竹药业,连同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一起告上了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索要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五万余元。
案子开庭之后,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原告方坚持认为,药品说明书的表述有漏洞,没有明确告知多次性生活会影响药效,属于未尽到提示义务,厂家和销售方必须为消费者的损失负责。
而被告方则拿出了药品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涉案批次的毓婷完全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同时他们提出,紧急避孕药本身就有一定的失败概率,并非百分之百有效,原告短时间内多次无防护同房,本身就属于使用不当,不能将责任全部归咎于药品。
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认定,原告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涉案药品存在质量缺陷,也无法证实避孕失败的结果和药品说明书的表述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2009年11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田先生和姚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五万多元的赔偿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这个发生在多年前的案子,直到今天依然常被提起,核心原因就是它戳中了很多人的认知误区。不少人都把紧急避孕药当成万能的“后悔药”,觉得只要卡在72小时内吃下去,就一定能高枕无忧。
但事实上,紧急避孕药只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手段,它的避孕成功率远低于避孕套、短效口服避孕药等常规避孕方式。
服药时间越晚、短时间内同房次数越多,失败的风险就会越高。它从来都不能替代常规避孕,频繁服用还可能打乱女性的内分泌周期,给身体带来额外的负担。
说到底,亲密关系里最稳妥的保护,永远是事前做好安全防护。别把希望都寄托在事后补救上,更别拿自己的身体健康赌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