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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个姓陈的女人,怀孕期间跟已婚男网友杨某搞到了一块。俩人2023年3月认识,

上海一个姓陈的女人,怀孕期间跟已婚男网友杨某搞到了一块。俩人2023年3月认识,当月就见面开房,各自家里都还有另一半。陈某说跟丈夫分居了准备离,杨某也说准备离,反正谁也没真离,先睡上了。

睡到4月份陈某怀上了,还以为是杨某的。7月份一做基因检测,孩子跟杨某半点关系没有。这时候陈某发现杨某外头还有别人,提过分手,但没分成。10月份杨某不肯戴套,俩人继续。11月5号孩子早产了,陈某还染上了性病。

到了2024年,这俩人还没断,10月份陈某才跟丈夫办了离婚。离完没多久跟杨某也分了。分完杨某老婆杀出来,把陈某告了,要回了6万块钱赠予,陈某乖乖退了,人家才撤案。

陈某越想越憋屈——孩子早产是我的,性病是我的,婚也离了,人也没捞着,还得倒贴6万。她觉得自己这一串悲剧全是杨某害的,直接起诉,要杨某赔18万。

法庭上陈某说,怀孕期间我就跟杨某一个人睡过,10月份他硬是不肯做措施。还说他7月份就跟别人乱搞。

杨某回得也干脆:第一,咱俩这事本身就违法背德,我没什么法定侵权;第二,你跟你也前夫也睡过,性病说不定是他传的;第三,早产原因多了去了,孩子自身情况、运动量都可能导致,凭啥赖我。

一审法院看了说,你俩都结了婚还搞在一起,违背忠实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而且没有证据证明陈某是非自愿的,也没有直接证据说早产就是因为杨某。驳了。

陈某不服,上诉。二审又甩出新证据——2023年10月的聊天记录和1.5万转账,说杨某当时承认自己染了性病传给了她,那1.5万就是补偿。还申请做司法鉴定,看早产跟染病有没有因果关系。

二审法院把话掰开了揉碎了讲。主观上,没有证据证明杨某故意瞒着自己有病跟她睡,陈某10月份就知道杨某带病原体了,结果她一直跟他混到2024年,自己也不懂得躲着点。客观上,想认定侵权得先过两道坎——第一道,性病是不是杨某传的;第二道,染了病造成什么损害后果。但陈某怀孕期间跟丈夫也同居过,性伴侣不唯一是大概率的事,拿不出证据证明就是杨某传的,第一道坎就过不去,第二道就不用看了。至于司法鉴定,只能鉴定早产跟疾病有没有关系,鉴定不了病是谁传的,做了也没用。

二审维持原判,一分不给。

整个案子看下来就一个感觉——成年人做事得自己兜底。两边都不是什么干净人,婚内出轨、隐瞒欺骗、明知道对方有病还往上贴。法律在这事上态度很明确:你们俩怎么折腾是你俩的事,但别指望法院替你们收拾烂摊子。一个想索赔18万,一个想撇干净,法官看的是证据,不是你觉得自己多委屈。

至于这事公平不公平,评论区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