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天挥汗如雨,到手只有1500块:19岁大学生小李这顿“火锅”,吃得实在糟心。
2025年暑假,湖南衡阳的大学生小李在当地一家火锅店打了46天工,口头约定日薪100元,还有全勤奖。
结果老板拖拖拉拉,到2026年3月才给了1500元。
小李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一句,“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受理范围”,就给打发了。
好在法院给出了公道,双方存在事实劳务合同关系,判决火锅店再付3200元。
类似的遭遇远不止小李一个。
河南濮阳的大学生刘某暑假打工被欠薪,仲裁同样不予受理,最后起诉到法院才拿回工资。
重庆沙坪坝6名大学生暑期兼职被集体欠薪,也是靠法院才讨回公道。
北京西城法院甚至判决过,用人单位向休学打工的大学生,支付2.17万元赔偿。
这些案例说明一个道理:暑假工的汗水,从来不是白流的。
仲裁委为什么不受理?因为《劳动法》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可问题是,不给劳动关系保护,难道就连最基本的报酬都不该给?
好在民法典兜了底:口头约定也是合同,干了活就得给钱。
法院这一判,等于给所有暑假工吃了颗定心丸。
话说回来,哪个大学生暑假打工不是冲着锻炼自己和挣点零花钱?老板倒好,一句“经营困难”,就想把学生当免费劳动力。
法律不是摆设,欺负老实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过也得提醒同学们:别只靠口头约定,签个书面协议、留个聊天记录、存个考勤照片,这些小事花不了几分钟,维权时却能救命。
维权路上,证据就是你的硬通货。
好在越来越多的法院已经明确表态:暑假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即便不是劳动关系,也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劳务关系。
劳动仲裁走不通?法院的大门照样开着。
46天欠3200块,在很多人眼里不算大钱,但对一个19岁的大学生来说,那是每天跑堂端盘子的血汗钱。
每一分钱背后,都有一双磨出茧的手。
欢迎转发、评论、点赞。
上班火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