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此1家的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名称值得探讨
国家税务总局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这与中央和国家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是高度一致。
由于税务系统实现垂直管理的原因、省(含省)以下税务局的组织人生关系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理、这就决定了地方各级纪委监委,不设置派驻各级税务局的纪检监察组。
但省级(含省级)以下的税务局、却普遍设立党委纪检组、这个名称值得探讨:
一是各级纪委不是党委的部门、不同与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构、与党委平行不平级、接受上级纪委与本级党委的双重领导。
二是省级(含省级)以下税务局可单独以设立纪委、同时加挂监察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当然也可以直接设置“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