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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小伙去面馆点了碗8块钱的鸡蛋面,自己往碗里加了两大勺辣椒酱和好多醋,吃了

苏州,一小伙去面馆点了碗8块钱的鸡蛋面,自己往碗里加了两大勺辣椒酱和好多醋,吃了一口就喊面太咸。老板娘解释是他调料加太多了,小伙没吱声,闷头把整碗面连汤都喝光了,转头就干了件让人没想到的事。

小伙吃完站起身,不是去结账,而是伸手抓过那罐辣椒酱,掀开盖子,一勺一勺往空碗里舀,舀了整整六勺,搁下东西,拍拍屁股走了。

老板娘收碗的时候愣在原地,那罐酱是老板娘每天凌晨就爬起来亲手熬的,光备料加上火候,没个把钟头根本出不来,就这么被糟蹋了大半罐。气没处出,老板娘调出监控,把小伙的正脸视频原封不动发进了本地生活群,没打一个码。

这视频隔天就在网上炸开了锅,播放量破千万,人民日报和央视相继发出评论,网友吵成两拨。一拨人觉得小伙这行为就是恶意糟蹋,活该曝光。

另一拨人直接把矛头指向老板娘,说不打码就发人脸,本身就违法。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也出来表态,认为浪费固然不对,但随意曝光他人肖像同样需要约束,两件事不能相互抵消。

争论归争论,法律层面其实写得很清楚。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他人肖像。

餐饮经营者对于有明显浪费行为的顾客,可以依规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用,这给了商家一条合法的维权通道。

律师事后分析,小伙故意糟蹋辣椒酱确属恶意浪费,老板娘完全可以选择报警,由民警介入批评教育,几勺酱的成本算不上大案子,但走正规渠道至少不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老板娘选择直接发视频,解气是解气了,但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未经遮挡曝光他人肖像并引发网络围攻的,依法要承担相应责任。

说到底,老板娘的委屈完全能理解,一大早起来熬酱,被人当垃圾糟蹋,换谁都咽不下这口气。但维权的方式选错了,原本站得住的理就开始站不稳了。

小伙的行为缺的是基本教养,老板娘的回应踩的是法律边界,两件事各有各的说法,放在一起闹成这样,到最后谁都没落着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