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哥在网上倒苦水,说小姨子大晚上喝醉了跑到他房间对他撒娇,让他感到十分尴尬。26岁的小姨子没有工作,已经赖在大哥家住了一年了,活脱脱成了个"请神容易送神难"的现场,大哥说自己都想跟妻子离婚了!
那天晚上大哥被吓得不轻,抱着枕头躲到客厅沙发上猫了一宿,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一个念头,这日子往后还要怎么熬。这桩闹心事,得从一年前说起。
家里原本请了个带娃的阿姨,去年阿姨突然说要回老家,媳妇思来想去,提议喊自己26岁的妹妹过来搭把手,每月给5000块生活费,说都是亲妹妹,总比在外头请人放心,价钱还更划算。
大哥琢磨着这话也有道理,亲戚上心,就这么应了下来,谁能想到这一应就是一整年的麻烦。小姨子刚来那几天还装着用心,没出一周原形就露了。
给孩子冲奶粉,把胳膊烫得通红,两口子半夜抱着孩子往医院跑,吓得不轻。送大娃上学,抱着手机刷剧走错路,孩子接连迟到。
家里的活更是指望不上,每天睡到十点多才起,大哥上班前还得先给小姨子把早饭备好,换下的衣服堆在洗衣机里发酸都没人晾。
真正把大哥的火气彻底引爆的,是上个月的剐车事情。小姨子没打招呼就把刚提的A6开出去跟朋友蹦迪,凌晨回来车前脸刮得不成样,保险杠都快掉了。
大哥自己掏了近一万块钱修车,小姨子连句道歉都没有,转头拿着每月那5000块"工资"买了个新包。大哥跟媳妇吵了一架,放话要么妹妹走要么自己走,媳妇却轻飘飘回了句不就是碰了下车,至于这么小肚鸡肠,把大哥噎得说不出话。
这一架之后,两口子冷战快一周,大哥下班回家看见小姨子瘫沙发上吃外卖打游戏,心里堵得发慌。
大哥想过折中办法,出钱给小姨子单独租房,或者跟丈母娘商量先把妹妹接回去住段时间,媳妇直接扣了顶帽子下来,说妹妹性格软,当姐姐照顾她是应该的,怪大哥舍不得那5000块钱,没格局。
冷战僵持到现在,大哥心里已经动了离婚的念头,但真要走到登记那一步,按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协议离婚得先经过三十天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这条规定当年是民政部参考多年离婚登记数据后推动写进法律的,目的就是给情绪上头的夫妻留出一段冷静下来的时间。
大哥盘算着这三十天到底该怎么用,是想清楚怎么把日子过下去,还是想清楚怎么走出这个家,连大哥自己心里都没个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