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的孩子怎么下得去手,不配做个老师!"广东中山,一名 3 岁半女童不愿吃饭,男老师拿不锈钢勺子抵住孩子下巴强行灌饭,还拎着胳膊拖拽孩子,造成孩子颈部淤青、唇部及多处软组织挫伤。幼儿园一开始谎称孩子是磕碰受伤,家长调监控才查清虐待事实。涉事老师已被停职,警方正式立案,网友纷纷要求从严惩处。
事情发生在2026年6月17日中午,地点是该幼儿园食堂,孩子们围坐在矮桌前吃午饭,碗筷碰撞的声音此起彼伏。小婷那天胃口不好,饭菜剩在盘子里没吃完,握勺子的手也不太稳。
涉事男老师从旁边走过来,停在小婷身后弯下腰,左手拿起桌上的不锈钢勺顶住小婷的下颌往上抬,右手用另一把勺子撬开小婷的嘴唇往里塞饭。
这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两分钟,小婷的头被硬生生扳住,身子不停往后缩,两只小手撑着桌面想躲开,却被按在肩膀上的手按得动不了。
脖子上被勺柄硌出深深的印子,嘴角渐渐渗出血迹,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喂完之后,涉事老师拎起小婷的左胳膊,把小婷拽离了餐桌。坐在旁边的其他老师当时也在场,却没有人上前制止。
当天下午,幼儿园园长打电话给小婷的父亲刘先生,说小婷吃饭时不小心磕伤了,已经处理好伤口,让家长接孩子的时候自己看一下。
下午五点,刘先生和妻子赶到幼儿园接小婷,一蹲下想抱,小婷却往后退了半步,神情有些躲闪。刘先生托起小婷的脸细看,发现口腔、牙龈、唇部都有伤口,颈部还有好几处伤痕,怎么看都不像是磕到桌角能造成的伤。
刘先生越想越不对,当场要求园方调出监控录像,这才看清小婷中午在食堂里经历的事情。园方这时才改口承认,主动道了歉,并报了警。
6月18日凌晨,刘先生带小婷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显示面部、下颌、颈部皮肤软组织挫伤,唇挫伤,医生还建议去儿童心理科和口腔科复诊。
6月19日,警方依法受理刘先生的报案并予以立案,案由是故意伤害。6月20日,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确认涉事老师已被停职,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据了解,涉事老师是2025年春季入职,持有合法的教师资格证,此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小婷的伤情鉴定结果目前还没有公布,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才构成犯罪,软组织挫伤一般只算轻微伤,未必能达到这个标准。
但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最高可以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
涉事老师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也有可能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此外,刘先生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等规定,向涉事老师和幼儿园主张医疗费、心理疏导费等损失。
这件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不少关注,有人留言追问,喂饭过程持续近两分钟,旁边在场的其他老师为什么始终没有出声制止。
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最终结果如何,还要等警方和教育部门的正式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