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了!河北,一女子不想帮儿媳带孩子,让儿子转告一声:谁生的谁带,我没这个义务,你告诉她别怪我。
这话传到儿媳耳朵里,儿媳没跟婆婆吵,只私下说了一句:自己生的孩子自己带,以后婆婆老了动不了了,也自己安排自己的后事。
儿子也跟母亲把话说开了:母亲现在不出钱不出力,等以后老了动不了,儿媳同样可以不出钱不出力。女子听完儿子这番话,脊背一阵发凉。
婆婆不带孙子、儿媳能不能不赡养婆婆?法律上的答案跟很多人想的不一样。我国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主体是子女,儿媳跟公婆之间没有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也就是说,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反过来,老人也没有法定的带孙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的责任。婆婆和儿媳之间的这些事,法律上各自没有强制义务,全靠情分撑着。可情分这东西,你越不把它当回事,它就消失得越快。
整件事戳中无数已婚人的难处,网上两拨人吵得互不相让,张口就搬法律条文站立场,完全忘了一家人过日子不能只靠规矩硬扛。
小区里有位阿姨当年也是不肯搭手带孙女,每天只顾自己玩乐,所有压力全压在儿媳身上。如今身体变差行动不便,盼着住进儿子家有人贴身照料,儿媳只尽丈夫该承担的责任,日常照料保持距离,不会贴心守在床边。阿姨到处抱怨儿媳冷漠,闭口不提当年狠心撒手的过往。
不少长辈做事自带双重标准,需要出力分担时拿义务当借口,晚年需要照顾又拿孝道绑架小辈,前后两种说辞换谁心里都寒。
也有部分年轻宝妈钻牛角尖,老人没能搭把手就彻底冷淡,看不见长辈身上的难处。白纸黑字的法律能分清责任,填补不了家人心里的委屈,凡事都讲究等价交换,家里只剩算计,一点温度都留不住。
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约束,不能拿来当做相处的标尺。养娃那几年是普通人最难熬的阶段,老人愿意搭一把是心软体谅。长辈晚年需要照料,晚辈贴心陪伴也全靠往日积攒的情分。
没人有义务无条件迁就另一方,互相包容才能好好过日子。总把没义务挂在嘴边消耗感情,等到需要旁人帮扶的那天,才清楚弄丢的亲情再也弥补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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