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我跟了你,你却霸占我女儿!贵州,一女子没离婚就带着女儿和别的男子同居,还以夫妻的

我跟了你,你却霸占我女儿!贵州,一女子没离婚就带着女儿和别的男子同居,还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逐渐她女儿也把男子当做家人,但男子却趁女子工作期间在家多次侵犯了她的女儿。她女儿因此心理出现问题,而她和那个男子也分别被判刑。

信息来源于九派新闻。

余某某与老公已经结婚十多年,在他们当地生活的很一般,她经常嫌老公没能耐,多次和老公吵架。

一次吵架之后,她带着女儿离开了家,去外地打工了。

打工期间,她认识一男子郭某某,见一个女人独自带着孩子在外打工,郭某某对她十分感兴趣,便和她多聊了几句。

一来二去,俩人熟络了起来,郭某某对于某某的家庭也非常了解,并表现的十分体贴。

余某某被眼前这个男子打动了,心甘情愿和人家同居了。

郭某某仅凭一张嘴,就白得一媳妇,后来郭某某还去了别的地方打工,余某某也跟着他去了,他们反而像一对真正的夫妻。郭某某走往哪,余某某就跟到哪。

到了其他的地方,别人对他们都不熟悉,他们就对外宣称是夫妻,在外人看来,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

余某某的女儿也慢慢接受了郭某某,余某某去上班,女儿也愿意单独和郭某某在家,余某某觉得他们越来越像真正的一家人了。

余某某和郭某某是2021年1月份开始在一起同居的,余某某以为自己遇到了爱情,可半年后,郭某某就把自己邪恶的目光盯在了余某某女儿身上。

2021年6月到7月,余某某出去上班时,郭某某多次猥 亵她的女儿,甚至占有了她。

此时,余某某的女儿12岁,对男女的事也有了一些懵懂的理解。

她一直把郭某某当做父亲的角色看待,但郭某某去摸她,亲她,霸占了她,这让她十分抵触,也逐渐害怕单独和郭某某在家。

由于郭某某的威胁和恐吓,余某某女儿一直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妈妈,所以郭某某对她实施不法侵犯长达两个月后,妈妈才察觉到女儿的不对,经过仔细询问才了解到,原来郭某某侵犯了他的女儿。

余某某骂郭某某禽兽不如,和他大吵了一架,然后报警了。

但此时的余某某女儿心里已经出现了极度的创伤,她不肯见人,整日把自己封闭起来。

保警能将郭某某绳之以法,还她女儿公道。但同时余某某自己也因重婚罪被判刑。

这样,她那心理受到创伤的女儿刚从一个火坑走出来,还没恢复,妈妈又要被迫和她分开。

办案人员对余某某的女儿进行了救济,多次对她开展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还长期跟进回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在余某某的女儿已经顺利重返校园,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最后,郭某某以强 奸罪,猥 亵儿童罪,重婚罪三项罪行被判有期徒刑12年,而余某某也因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郭某某某还企图上诉减轻罪行,但是被驳回,维持原判。

《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刑法》第237条: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郭某某与于某某没有办理登记,但是他们同居并对外宣称夫妻,构成事实婚姻,所以他们都触犯了重婚罪。

而郭某某趁余某某不在家,对其女儿的行为更是触犯了刑法。最终被判12年,也是罪有应得,少女童年时的情感创伤是无法弥补的,对以后的情感都有影响。

母亲的失足,除了自己要承担后果外,还连累了女儿,余某某某现在无论怎么后悔都来不及了,只能等出狱后好好弥补女儿。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法?评论区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