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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浙江,两女子周末游玩,见路边杨梅红透,顺手摘了几斤尝鲜,被农户当场

“大快人心!”浙江,两女子周末游玩,见路边杨梅红透,顺手摘了几斤尝鲜,被农户当场抓个正着。警方到现场后确认:该片杨梅系农户承包种植,并非野生。两人因盗窃被依法行政处罚,采摘的数斤杨梅也悉数没收。农户怒斥:“每年一到杨梅季,总有人当自家果园。”

这事就发生在近日的宁波奉化溪口,6 月 10 日当天,市民蒋某和汪某趁着周末进山散心,一路逛着风景往山里走,没多远就瞧见路边的杨梅树挂满了红透的果实,颗颗饱满鲜亮,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咽口水。俩人合计了一下,觉得这长在山间路边的杨梅应该是没人管的野果子,反正路过也是路过,摘几斤尝尝鲜算不上什么大事。

俩人说摘就摘,挑着熟的往袋子里装,没一会儿就攒了好几斤。正摘着呢,巡山的农户刚好路过,当场把俩人抓了个正着。眼看人赃并获,俩人手忙脚乱地解释,反复说自己以为这是野生杨梅,真不知道是有人承包种植的。农户看着被糟蹋的果子,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拨通了报警电话。

民警赶到现场后,当场就给俩人普了法:溪口山里的杨梅林,大多都是周边农户承包种植的,根本不是无主的野生果实,未经主人允许私自采摘,本质上就是盗窃行为。

经过核查,俩人一共采摘了数斤杨梅,事实清楚,最终均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摘下来的杨梅也全部返还给了农户。好好的一场周末出游,最后以这么个难堪的方式收了场,说起来也是咎由自取。

可能有人看到这儿会觉得,不就是几斤杨梅吗,至于扣上盗窃的帽子,搞得这么严肃?说实话,抱着这种想法的人还真不在少数,也正因为如此,每年一到杨梅成熟的季节,浙江各个产梅区的类似警情都会扎堆出现。

就在这起事发的第二天,溪口还有个尚某,路过工业区的时候瞥见山上杨梅熟了,也抱着 "地处偏僻没人看,摘几颗发现不了" 的心态偷偷上山采摘,结果刚摘到一半,就被巡山的农户撞了正着。哪怕他事后认错态度诚恳,也取得了农户的谅解,可违法行为已经发生,该有的行政处罚一样都没少。

不光是奉化,舟山这阵子也接连查到好几起类似的事:有散步路过随手摘几颗的,有特意约着朋友进山 "寻野趣" 的,被抓住之后个个都后悔,说自己就是一时嘴馋,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情节轻的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要是摘得多、性质恶劣的,那处罚可就没这么轻了。就在宁波慈溪,还有俩人看准了夜间山区人烟稀少,半夜结伴进山偷摘杨梅,一摘就是五十多斤,最后直接被依法行政拘留,连杨梅都没捂热就进了派出所。

为啥总有人在同一件事上反复栽跟头?核心原因就是大家脑子里有个根深蒂固的误区:长在山里、路边的果树,默认就是野生无主的,谁先摘到就算谁的。可现实情况是,在浙江这些杨梅主产区,但凡能长出成片挂果杨梅树的山头,基本早就被农户承包经营了。

这些树不是凭空从土里长出来的,是农户一棵棵栽下幼苗,平日里施肥、修枝、防虫,辛辛苦苦打理三五年,才能等到稳定挂果的日子。

种过杨梅的人都懂,这果子娇气得很。怕暴雨怕大风,成熟期就短短十几天,赶上一场大雨,能掉一大半果,一年的收成就得打折扣。农户大半年的心血,全指着这半个月的采摘期。

结果年年到了旺季,就有人揣着 "摘点尝尝不算偷" 的心态往山里钻,有的摘个一两斤解解馋,有的干脆拎着袋子批量采摘,连枝带果一通薅。对农户来说,丢的从来不是几斤果子,是实打实的血汗钱。也难怪农户会生气,换谁守着自己的生计,天天被人当成免费采摘园,都得窝火。

还有人总拿 "杨梅不值钱" 当借口,觉得这点小东西够不上偷。可法律定性从来不是按东西贵不贵来算的。未经财产所有人同意,私自拿走他人的私有财物,不管是几块钱的杨梅,还是几千块的电子设备,行为性质都是盗窃。

案值不大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警告、罚款、行政拘留都有可能;要是涉案金额达标,或者多次作案,那还可能触犯刑法,留下刑事案底。为了几十块钱的杨梅,最后落个行政处罚记录,甚至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得慌。

其实仔细想想,这事完全没必要。现在各个杨梅产区的路边,到处都是摆摊卖果的农户,普通杨梅十几二十块钱一斤,花个三五十块就能买满满一筐,吃得安心还自在,还能帮衬一下本地果农。非要抱着侥幸心理伸手去偷,省了几十块的果子钱,最后赔了罚款还丢了面子,图什么呢?

说到底,还是 "顺手牵羊不算偷" 的老观念在作怪。很多人出门游玩,总觉得进山就得找点 "野趣",看见路边的果子、野菜就手痒,也不管有没有主人,先薅了再说。可城市周边的山野早就不是什么无人区,你眼里随手可得的 "野果",很可能是别人一整年的生计。

眼下正是杨梅集中成熟的日子,后续桃子、李子也会陆续上市,进山游玩的人只会越来越多。也借这事给大家提个醒:出门玩归玩,路边的果子别随便伸手。真想吃就找农户买,既踏实又体面。别因为一时嘴馋,把好好的周末休闲玩成了普法现场,那就太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