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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劣了!”贵州,一男子与已婚女子相识后以夫妻名义同居,一起生活的还有女子12

“太恶劣了!”贵州,一男子与已婚女子相识后以夫妻名义同居,一起生活的还有女子12岁女儿,男子成了女孩的“继父”。谁知,男子盯上了女孩,趁着女子母亲外出务工,露出了狰狞面目,多次对女孩动手动脚,还强行与女孩发生了亲 密 关 系。而男子甚至威胁这个女孩,敢说出去就让她们母女无家可归。女孩怕极了,每天把自己关在屋里发抖。案发后,男子和女子双双被抓,男子因强J罪、重婚罪等罪名被判12年,母亲也因重婚罪获刑八个月。
 
男子结识已有家室的女子,二人不顾现有婚姻关系,直接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居住,女子十二岁的女儿也跟着一同生活,在外人眼里,男子就如同孩子的继父。
 
事情还不止如此,等到女子外出务工、家中只剩男子和小女孩时,对方彻底卸下伪装,屡次对尚且年幼的女孩做出猥亵举动,之后更是强行和女孩发生亲密关系。
 
为了防止女孩把遭遇对外诉说,男子不断出言恐吓,声称只要女孩敢吐露实情,就会把母女二人赶出住处,让她们彻底无家可归。
 
抛开残忍的侵害行为来看,女孩只有十二岁,心智还没有成熟,长期活在对方的威胁之下,根本没有求助的勇气。每次遭受伤害之后,她只能独自锁在房间,整日害怕得浑身发抖,长期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创伤。
 
女孩母亲长期在外,没能及时察觉孩子反常的情绪,这份疏忽,间接给施暴者创造了持续作案的空间。
 
然而这么一来,女孩长久隐忍没能一直掩盖真相,异常的状态被身边亲属察觉,追问之下女孩哭着说出全部遭遇,亲属立刻选择报警,办案人员很快锁定两名涉案人员,将男子和女子一同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完整梳理全部证据,男子对未满十四周岁女孩实施侵害,同时和已婚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两项罪名成立,合并之后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但麻烦的是,女孩的母亲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她本身存在合法婚姻,又和男子公开以夫妻身份生活,已经满足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最终法院判处其八个月刑期。
 
很多人会同情这名母亲,可法律层面不会因为亲情免除责任,她明知自身婚姻状态,依旧组建事实同居家庭,还没能履行监护人保护孩子的核心责任,必须接受惩处。
 
事实上,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任何成年人与之发生亲密关系,都会被认定为强奸,多次作案、利用监护人身份施暴,都会成为加重处罚的情节。
 
而重婚行为本身也触碰法律红线,不管双方出于何种理由同居,只要对外宣称夫妻,就需要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整件事给所有为人父母者敲响沉重的警钟。选择重组共同生活的对象时,一定要优先考量未成年子女的安全,不能只顾及自身感情需求,放任异性非亲属长期和孩子独处。
 
日常也要多留意孩子的情绪变化,一旦出现沉默寡言、闭门不出、莫名恐惧等反常表现,及时沟通排查隐患,避免孩子长期独自承受伤害。
 
说到底,感情选择出现偏差最多只是自身受罚,可一旦忽视孩子的人身安全,造成难以修复的身心创伤,这份过错,会伴随孩子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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