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女司机穿托拖鞋驾驶,冲入非机动车道,导致两个孩子死亡,妈妈重伤。
6月20日下午5时许,安徽广德市剑桥路口,一位母亲骑着电动车,像往常一样接两个孩子回家。
10岁的女儿坐在后座,2岁的小儿子站在身前,母子三人都戴着头盔,规规矩矩地停在停止线后等红灯。
监控显示,一辆黑色SUV从远处高速驶来,进入右拐车道后先撞上绿化带,车身发生偏移,随后碾过绿化带,径直冲向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
据现场目击者称,她当时低头捡手机,一分神的功夫车就跑偏了。她可能慌了,把油门当成了刹车,车辆猛地加速。
据遇难者家属冯女士介绍,弟媳当天送孩子们去补课,结果遭遇横祸。
3岁的侄子和虚岁10岁的侄女已经去世,弟媳全身多处骨折,仍在抢救。
邻居们说,两个小孩一个读三年级,一个还没读幼儿园。
有懂车的网友分析说,这一路上其实有好几次可以踩刹车的机会,但都因为操作失误错过了。
还有多名网友指称,肇事女司机事发时穿着拖鞋。
穿拖鞋驾驶,在紧急情况下极易打滑、卡滞踏板,大幅延长制动距离——这一陋习,在关键时刻成了致命的隐患。
事故发生后,肇事女司机的表现让全网愤怒。她没有去看被撞的人怎么样,而是追着交警问:“能走保险吗?什么时候能处理完?”
还说自己赶着送孩子去南京。孩子从车底被抱出来时,她连看都没看一眼。
更离谱的是,她的朋友们开始在微信群里替她“洗白”。
一个叫陈文婷的微商在群里说肇事者“也是受害者”,是为了避让前面的车才出的事,还反过来质问受害者“为什么不直行”。
但监控画面清清楚楚——肇事车前面根本没有什么需要避让的车辆。
这起事故的法律后果,远超“交通事故”四个字。
第一,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次事故造成两死一重伤,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司机若被认定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民事赔偿数额巨大。
肇事司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两个孩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母亲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她以“能走保险吗”的心态面对两条人命——但再高的保险额度,也买不回两条鲜活的生命。
第三,“穿拖鞋驾驶”将成为量刑中的不利因素。
穿拖鞋驾驶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责任认定和量刑时都将作为从重处罚的考量因素。
如果分心驾驶、穿拖鞋、油门当刹车等情节被查实,肇事司机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一个10岁的女孩,还没来得及长大;一个2岁的男孩,还没来得及好好认识这个世界。
她或许以为,保险能解决一切。但保险赔不了孩子的命,赔不了母亲的双腿,赔不了那个破碎的四口之家。
目前,广德市警方和宣传部门均表示事故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