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洪江管理区=老洪江市(千年古镇/商埠);洪江市=原黔阳县+老洪江市合并而来,市府驻黔城,二者同源、分合多次。
1949洪江设县级市(会同专署直辖)。
1953洪江市改镇,属黔阳县;旋即复省辖洪江市,黔阳迁安江。
1958洪江市并入黔阳;1961复设;1963再降为镇。
1979–1997:分治并行
1979恢复县级洪江市(今洪江区);黔阳县驻安江、黔城。
抗战至90年代洪江为湘西商贸中心、第七行政督察区驻地。
1997.11 合并:国务院批准原洪江市+黔阳县=新洪江市,市府驻黔城;老洪江城区设雄溪镇。
1999 分治是因民间强烈反对(“洪江事件”),撤销雄溪镇,设洪江市洪江管理区(副县级)。
2002 升格为怀化市洪江管理区(正县级,市直管),非法定行政区,无独立户口编制。
洪江管理区:老洪江古城,约5.7万人,怀化市直管,俗称“老洪江”。洪江市是原黔阳县全域+老洪江地域,市府黔城,约32.7万人,俗称“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