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看央视一套、新闻频道的新闻联播等新闻节目,经常能看见画面底下标着某某台的字样,片子都是地方台记者扛机器跑现场拍出来的。好多人心里都有个疑问,央视拿了人家辛苦拍的素材播出去,是不是得按规矩给一笔稿费?
我问了电视台的人,他告诉我:央视本身不会单独给地方电视台、地方记者发放所谓“播出稿费”,这笔钱从央视财务这边走不出来。
央视和地方台有一套供稿合作体系,业内叫新闻通联。全国所有市县融媒体中心、地市电视台,都有固定渠道往总台通联系统传视频素材,央视新闻频道、综合频道的编辑每天会从这个素材库里挑能用的片子剪辑播出。这套通联机制本质是全国广电系统内部的宣传联动,不是商业约稿合作。简单讲,地方台向上报送本地新闻,属于完成上级布置的对外宣传任务,是体制内上下级业务协同,不存在甲乙方买卖素材、付费播出的说法。
《著作权法》里有明确划分,纯粹的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保护,电视台之间互相转发播报各地发生的时事资讯,属于法定合理使用范围,不用额外支付报酬。只有带深度创作的专题、纪录片,或者专门签约定制拍摄的片子,才会走付费流程,咱们日常在新闻联播、新闻30分看见的短消息画面,全算时事新闻,不在付费范畴里。有人会拿文字报刊稿酬规定对比,但文字媒体千字百元的付费标准,只适用于文字原创作品,不适用于电视短资讯通联素材,两者规则完全分开,不能混为一谈。
可能有人要抬杠,说自己身边有电视台同事,一条片子上了新闻联播拿了大几千块奖金,这笔钱到底是谁掏的?我在网上查了全国几十个市县政府公开的外宣奖励文件,贵州毕节、湖南湘阴、浙江松阳、福建闽清全都有一模一样的制度:只要本地拍摄的新闻在央视播出,由当地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从本地宣传经费里发奖励,钱跟央视没关系。
举几个真实公开的标准,毕节文件写明,新闻联播单条播出奖励5000元,央视其他频道单条2000元;闽清规定联播播出每条8000元,其他栏目3000元;张家界武陵源更直接,新闻联播15秒以上片子奖励15000元。这笔奖励的目的是激励本地记者多挖掘有全国传播价值的本地素材,提升地方对外曝光度,属于地方财政单独列支的宣传激励,不是央视采购素材的稿费。
这里还要区分两种完全不同的拍摄情况,很多人分不清,直接搞混报酬来源。第一种就是咱们常看的地方台主动报送通联素材,央视无偿选用,无央视稿费,本地给奖励;第二种是央视栏目专门发函、派选题,邀约地方台记者配合定点拍摄专题、深度短片,这种定制化内容,总台会走项目经费给协作单位结算劳务费用,但这种情况极少,日常滚动新闻里几乎见不到,普通人刷新闻碰不上这种合作模式。
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细节,同一套素材,央视播了一次,地方奖励只发一次,不会重复拿钱。不少单位还有考核指标,每年要求记者必须完成多少条央视上稿任务,完成基础任务才有奖励,完不成甚至会扣绩效,这也能看出来,向上送新闻是工作任务,不是给央视打工赚稿费。
这么多年广电通联体系运行下来,从来没有地方电视台拿着播出证明找央视财务结算稿费的流程,央视财务科目里没有“地方通联素材稿酬”这一项。总台通联部门只会做稿件登记、统计各省市上稿量,用来给全国广电系统做年度宣传排名,统计数据下发给各省市宣传部,地方再凭着这份排名和播出记录,给自家记者核算奖金。
还有人拿自媒体、商业平台投稿付费对比,这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商业新媒体、第三方发稿平台收的费用,是企业付费投放宣传内容,属于商业推广,和体制内广电系统无偿通联时事新闻完全两套逻辑,不能拿来类比央视和地方台的合作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