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街头,11岁女孩过马路,瞅见4岁妹妹一个人站路边,怕出事,想送她去派出所。谁知,半路撞上找她的妈妈。
湖北黄石,阳新县街头。
11岁的朱紫淇刚放学,正等红绿灯过马路。
绿灯亮了,她正往前走,突然余光瞄到,小妹妹一个人站在那不动。
她又退回去:"小妹妹,你怎么站在这,绿灯亮了,我们可以过马路了。"
"我不知道去哪里,我跟姐姐出门玩走散了。"说着哭了起来。
朱紫淇蹲下来哄她:"别怕别怕,姐姐带你去找警察叔叔。"
她拉着小女孩的手,往派出所走。
没走多远,迎面撞上她妈。
妈妈看见她手里牵个小不点,一脸懵:"你干什么去?这谁家孩子?"
朱紫淇三两句话讲清楚。
妈妈伸手想接过小女孩:"你回家吧,我送她去派出所。"
朱紫淇没松手:"妈,你把我书包带回去就行了,我答应她了,送她去派出所。"
她把书包往妈妈怀里一塞,拉着小女孩继续走。
妈妈想着路也近,就没拦。
小女孩走了没多远,腿发软,蹲在地上不起来。
朱紫淇蹲下来:"来,姐姐背你。"
11岁的她,把4岁的小女孩背了起来。六百多米的路,她一步步走,没歇。
走到上街派出所门口,她把小妹妹放了下来。
朱紫淇牵着她走进大厅,跟值班民警说:"警察叔叔,她跟家人走丢了,交给你们了。"
民警问完情况,小女孩慢慢说出了一些信息,最后联系上了她奶奶。
奶奶赶到派出所,抱着孙女哭得停不下来。
第二天,民警专程去了朱紫淇的学校。
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她发了一张奖状,还送了一个警察小熊玩偶。全校鼓掌,她抱着玩偶站在台上,笑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只是做了该做的小事。"
有人看见走丢的小孩,第一反应是"别惹麻烦"。这个11岁的姑娘,第一反应却是"我得管"。
碰上自己妈妈后,她也没直接交人——因为她答应了小妹妹要送到派出所。这份担当,多少大人都未必有。
她说自己只是做了件小事,可好事哪分大小。
这份善良,值得所有人学习。给她点个大大的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