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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女子还没和丈夫离婚,就带着12岁女儿和男友同居,她要外出打工,就把女儿托付

贵州,女子还没和丈夫离婚,就带着12岁女儿和男友同居,她要外出打工,就把女儿托付给男友照顾,可万万没想到,男友竟趁她不在,侵犯了她女儿。

不是离婚手续没办完的问题,更刺眼的是,一个12岁的女孩,被交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成年男人独处一个多月,结果出事了。

回溯至2021年,彼时余某某尚未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便与郭某某以夫妻名义在省内多地共同生活,且持续了大半年之久。

暑假来临,小舟被母亲接至身边共同生活。余某某因需外出务工,便将孩子托付给郭某某照料。如此一来,既觉省心,家中也有了人气。

结果呢,6月到7月间,留在家的郭某某伸出罪恶之手,对小舟实施侵犯和猥亵,伤害埋在一个孩子的成长里。

案发后,检察院对郭某某与余某某同时提起诉讼。郭某某被控强奸、猥亵儿童及重婚三项罪名,其行为令人发指;余某某则牵涉重婚罪,亦难辞其咎。

法院一审宣判,郭某某触犯数罪,经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余某某则因重婚罪获刑八个月,为自己的违法之举付出代价。

郭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服,遂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最终维持原判。至此,这一案件的结果尘埃落定。

判决一出,网上炸锅了,12年的刑期算重吗,不少人觉得轻,情绪汹涌不是没有道理。

刑法有明确规定,和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直接按强奸处理,从重处罚,情节恶劣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甚至死刑。

一个共同居住的成年男性,趁监护人不在家,对12岁小学女生下手,这是什么性质,不用过多解释。

问题在于,明明法条这么写,为什么最后是12年,很多人心里的天平还是不平。

更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另一重现实:余某某获刑8个月,竟是因重婚之罪,而非将孩子托付给外人这一行为,此中隐情着实引人深思。

也就是说,在现有法律框架里,监护人把未成年女儿交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成年男性独处一两个月,这件事本身不构成单独犯罪。

监护责任没尽到,社会会指责,法律却难以追究,这种落差,让人难受。

有人质疑,余某某与郭某某共处长达大半年之久,以常理度之,她不可能对郭某某的为人一无所知。在此情况下,她仍将孩子托付,是否将“图方便”置于孩子安全之上?

她嘴里的万万没想到,只说明她根本没认真想过可能发生什么,想当然,代价就落在孩子身上。
一个12岁的女孩,被安排在一个成年男人的生活范围里,母亲长时间不在身边,期间很少有效联系,这样的安排安全吗。

现实里,带着孩子开启新关系的人越来越多,压力不小,想找个能分担的人可以理解,可新伴侣对你的孩子来说,就是个外人。

在你没把人品和边界看清之前,让孩子和他单独相处,是不是在赌,赌注还是孩子的安全。

有人替余某某辩护,说她也要生计,也要工作,那监护责任能不能外包,靠一句“帮忙看着”就行。

说白了,监护不是转交钥匙,尤其是对未成年女孩,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要守住,所谓的放心不过是自我安慰。

这起案子也照出重组家庭的一个常见盲区,一旦开始共同生活,很多人默认对方会像自己一样善待孩子,这个默认极危险。

孩子的情绪变化、生活细节,有没有人每天盯着,有没有人问过,有没有安全预案,这些都是基本功。

回到量刑争议,公众对性侵未成年人是零容忍的,看到12年,第一反应就是轻,背后是对伤害不可逆的直觉判断。

施害者有刑期,受害者有一生,这个账该怎么算,法律的尺子和公众的尺子,差哪儿了。

有人呼吁再加重,甚至呼吁顶格,但司法要讲证据和法条,证据怎么采、犯罪次数如何认定、情节如何评价,这些都决定了最后的数字。

这并不等于只能无奈,起码在预防上可以更用力,学校、社区、平台,该做的提醒和筛查不能缺位。

更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内部的自我保护意识,别把信任当护身符,别把惯常当安全网,尤其别拿孩子去试探人性。

要不要让孩子单独跟新伴侣待着,要不要把孩子带到对方的生活空间里,要不要在外出期间每天进行视频确认,这些问题问过没有。

有人觉得多疑,但多疑救命,谨慎救人,不是矫情,是底线。

这起案子结束了司法程序,却没能给很多家长上完这一课,舆论吵完,生活还得继续,风险也不会自动降低。

年仅12岁的小舟,处于这般稚龄的孩子,一旦受伤,常常茫然不知该向谁倾诉。诸多话语,就像被小心翼翼地封存,静静藏于他们内心深处。

信息来源:以案说法 男子强奸同居女子12岁女儿获刑12年——九派视频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