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名初中男生作弊被监考老师抓现行,按规定被取消该科成绩,事后他正常答题、正常离校,回家后却突然坠楼身亡。家长无法接受结果,追责学校监考不当、小区物业防护不到位,提出高额赔偿。法院的最终判决给这起争议画上了句号。
事情发生在新疆一所中学的学科考试中,一名初中男生将提前准备好的知识点小抄带进考场,答题中途拿出来翻看时,被巡视的监考老师当场发现。老师走到男生座位旁,收走了作弊用的纸条,按照考场纪律告知他这门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处理完这名学生的违纪行为后,老师顺势提醒全场考生遵守考场规则,不要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整个处置过程没有辱骂、没有体罚,也没有针对该学生进行人身指责,全程都在考场纪律的常规处理范围内。男生当时情绪平稳,收起东西后继续低头答题。
整场考试结束后,男生和其他同学一样收拾文具离开考场,放学途中也和同伴正常交流,没有表现出低落或者过激的状态。家人同样没发现孩子回家后有异常,直到坠楼事件发生,所有人都无法相信几个小时前还一切正常的孩子,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事发后,深陷悲痛的家长始终无法释怀,反复梳理整件事的经过,最终将责任归到了学校和小区物业身上。家长认为,监考老师当众指出孩子作弊、宣布零分的行为,属于当众大声训诫,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是导致孩子走极端的直接诱因。
家长同时提出,孩子坠楼的楼栋存在安全防护漏洞,物业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没能阻止意外发生,同样需要为孩子的死亡承担责任。家长将两方一同告上法庭,提出了对应的经济赔偿要求,希望得到相应的说法与补偿。
学校与物业两方均不认可家长的追责理由。学校方表示,监考老师的所有操作都严格遵循学校的考场管理规定,没收作弊材料、告知零分处罚都是标准化流程,既没有超出纪律边界,也不存在任何侮辱性言行,学生事后正常离校,学校无法预知后续的意外。
物业方则辩称,涉事楼栋的楼道窗户、护栏等设施全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日常巡检与维护记录完整,不存在设施缺陷与管理疏漏。坠楼是孩子主动做出的极端行为,已经超出了物业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范畴,不应该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过程中,逐一核查了所有相关证据。考场的完整监控录像证实,监考老师的处置过程合规克制,没有过激或不当言行;学校公示的考场纪律文件也明确标注,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按零分处理,老师的处理完全符合既定制度。
针对物业的责任部分,法院工作人员现场查验了楼栋的防护设施,确认各项安全指标均符合相关规范,物业的日常管理记录齐全,已经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能够引发意外的设施隐患。
法院最终认定,监考老师正常履行监考职责的行为,和学生最终的坠楼结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学生作为具备一定认知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作弊需要承担的后果,其自主做出的极端选择,不能归责于正常执行规则的工作人员。
同时法院也明确,物业服务方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合理边界,不能无限扩大。在设施合格、管理到位的前提下,物业无法预判和阻止住户主动实施的极端行为,因此也不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驳回家长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传开后,在网上引发了大量讨论。有网友表示十分惋惜一条年轻生命的逝去,也能理解家长的悲痛,但规则就是规则,不能因为出现了极端后果,就让按规矩办事的人无端背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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