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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王献之被公主逼婚,令他休妻再娶。王献之用艾草烧伤双脚,让自己变成了瘸子,他

书法家王献之被公主逼婚,令他休妻再娶。王献之用艾草烧伤双脚,让自己变成了瘸子,他道:“臣有残疾,不便娶公主。”

没想到公主却说:“我喜欢的是你的脸和你的才华,你就是瘸子我也嫁给你!”

公元344年,王献之出生在东晋第一豪门,琅琊王氏。他爹叫王羲之,对,就是写《兰亭序》那个书圣。这家底,相当于今天你爹是马斯克。

王献之这孩子从小就开挂。

七八岁开始练字,他爹悄悄从后面去抽他的笔,没抽动。王羲之当场放话:这小子以后必成大器。

后来事实证明,他爹没吹牛,王献之长大后行书草书样样精通,独创"一笔书",江湖人称"小圣",跟他爹合称"二王",妥妥的顶流。

更要命的是,这哥们儿不光字写得好,长得还帅。史书原话叫"风流蕴藉,乃一时之冠",翻译过来就是——东晋头号美男子。

十六岁那年,王献之娶了表姐郗道茂。

郗道茂比他大一岁,是他亲舅舅的女儿,俩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婚后那叫一个幸福,《晋书》里描述他们"伉俪情深"。要不是后来出事,这俩人本来能把神仙眷侣这四个字过完一辈子。

但麻烦,已经在路上了。

麻烦来自一个女人,新安公主司马道福。这姑娘是晋简文帝的女儿,最早嫁给了大司马桓温的儿子桓济。这是一桩政治婚姻,她其实不爱桓济,但又能怎么办,皇家女儿身不由己。

转折发生在公元373年。

桓温死了,他儿子桓济伙同叔伯密谋夺权,事情败露,被流放到长沙。新安公主一看,机会来了,丈夫犯罪流放,自己名正言顺可以离婚。

那她离了婚要嫁谁呢?她早就盯上了王献之。

问题是,王献之已经结婚了。一般公主到这一步也就放弃了,但司马道福不是一般公主。她直接跑去找皇帝弟弟和褚太后哭诉:我非他不嫁。

皇帝一合计,琅琊王氏是当朝最大的门阀,把王献之绑过来当驸马,能稳住王家。准了。

圣旨下到王家。让王献之休掉郗道茂,迎娶新安公主。王献之傻了。他一个书生,怎么斗得过皇权?但他不甘心。他想了一个办法,自残。

他找来艾草,点燃,按在自己脚上烫。

一遍又一遍,硬是把好好的两只脚烧成了重伤。这事在史书上叫"灸足以违诏",记在《宋书·后妃传》里——王献之,他真的这么干了。

他以为自己变成瘸子,公主总该嫌弃了吧?

谁知道司马道福听完,淡淡地回了一句话:你就是瘸了,我也要嫁。王献之彻底崩溃。

公元373年到376年间,王献之被迫休掉了郗道茂,娶了新安公主。郗道茂被休后无处可去,回到伯父家寄住,终身未再嫁,没几年就郁郁而终。

而王献之那双被烧坏的脚,落下了终身残疾。

他后半生留下来的书信里,反复出现"脚痛""脚肿",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这是一个书法家用一辈子的疼,纪念自己反抗过、但没赢。

很多人以为这就完了。其实最让人破防的,在后面。

王献之娶了公主,做了驸马,官至中书令,位极人臣,看起来人生赢家。但他这辈子再也没原谅过自己。

他偷偷给郗道茂写过一封信,叫《奉对帖》。

原文是:"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岂谓乖别至此?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翻译过来就是:和你在一起的那些年,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没想到我们竟然走到这一步。我想到这里,只想憋着一口气死过去算了。

公元386年,王献之43岁,病重将死。

临终前,道士问他这辈子有没有什么遗憾的事。这位东晋的顶流书法家、皇帝的姐夫、当朝中书令,只回了一句话:"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

我没什么别的遗憾了,唯一记挂的,就是当年和郗家的那场离婚。

他烧得烂双脚,烧不掉一段情;娶得了公主,娶不回一个人。一千六百多年过去,他写下的字成了国宝,他没说出口的悔,也成了千古绝唱。

【主要信源】
《晋书·王羲之传附王献之传》,房玄龄等,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年)
《宋书·后妃传·孝武文穆王皇后传》,沈约,南朝梁
《世说新语·德行》及刘孝标注,刘义庆,南朝宋
《淳化阁帖》卷九所收王献之《奉对帖》,宋淳化三年(992年)
王献之维基百科词条及"二王的家学及士族生活",《光明日报·文摘报》,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