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贵州一女子嫌弃丈夫没本事,带着12岁女儿跟情夫同居。结果,她外出打工时,情夫对年幼的女儿伸出了魔爪。直到两个月后,她才察觉异常。男子被判12年,可让她崩溃的是,她自己竟也因重婚罪被判了8个月!
2021年,贵州女子余某某在尚未与原配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男子郭某某发展成亲密关系,两人以夫妻名义在贵州多地共同居住生活。
余某某嫌丈夫没本事,索性一咬牙,领着12岁的女儿远走他乡。郭某某嘴甜会来事儿,嘘寒问暖间很快俘获了她的芳心。
那年暑假,余某某将正在读小学、年仅12岁的女儿小舟接到同居住处,三人共同生活。为了赚钱养家,余某某常年外出务工,家中时常无人照看孩子。
她理所当然地认为,朝夕相处的男友可以帮忙照看女儿,替自己分担压力,却从未认真考察过郭某某的人品心性。
她以为自己抓住了幸福的第二春,连女儿也渐渐管这个陌生男人叫爸。可她引回来的根本不是避风港,而是一条吃人的恶狼。
2021年6月至7月,郭某某趁余某某外出务工时,对年仅12岁的小舟实施了奸淫、猥亵行为。一个多月的暑假里,孩子默默承受着摧残,而母亲对此一无所知。可怜的孩子把郭某当父亲,却遭此厄运,吓得不敢吭声,只能把自己封闭起来。
直到两个月后,余某某察觉女儿神色异常,反复追问才得知这骇人听闻的真相。她当即报了警。
检察院以郭某某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重婚罪,以余某某涉嫌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依法判决郭某某三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余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一审宣判后,郭某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最让人意外的是母亲余某某也被判了8个月。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余某某虽然在法律上并未与郭某某办理结婚登记,但两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已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照样难逃法网。没领证也算重婚?法律早就把后路堵死了——没有“事实婚姻”的空子可钻。
郭某某的罪名更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一律以强奸罪从重处罚。利用同居、监护的特殊关系侵害未成年人,属于情节极其恶劣,理应严惩。
目前小舟已重返校园,生活恢复正常。案后多部门建立了家庭教育协作机制,对受害女孩常态化开展指导和帮扶工作。但12年的刑期,抵不抵得过一个女孩被毁掉的童年?
这起案件不止是一桩普通刑事案件,更是给所有重组、同居家庭敲响的警钟。父母,永远是孩子最后的保护伞。
成年人的感情可以自由取舍、试错重来,但孩子的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一时的疏忽侥幸、一次草率的托付,或许就是孩子一辈子无法治愈的噩梦。
她的错,不是重婚,是把一个12岁的孩子当成了自己追求“幸福”的行李,随手塞进了一个陌生人的人生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