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女子花362000元买了一辆越野车,4s店收了1000元上牌费,女子去上牌选号,负责选号的人没有跟她说选号的流程,她只问了一句有没有好一点的号码,对方给她提供了8页纸的号码,说选号后,要给对方转1500元。女子相中2个车牌,结果都被别人选走了,她只能去线下选,结果因时间到了,默认选中了一个带4的车牌,女子很不满意,认为对方没有跟自己说选号流程,要求4S店赔偿她3万元的损失,并赠送6次保养,可结果让她傻眼了。
4月30日,程女士在一家4S店买了一辆奔驰越野车,车价362000元,另外还交了1000元的上牌费。
5月6日,她去4S店上牌,她满心期待,自己怎么着也能选个自己满意的车牌。
可到了现场,负责帮她选号的工作人员陆某,从头到尾没跟她说过选号的流程。
程女士就问了一句:"有没有好一点的号码?"结果对方直接在微信上发来8页号码列表,让她自己挑。
对方让她在这些号码里选,1500元一个号,选中后转钱给对方。
程女士花了1个小时左右,相中了2个号码,可结果都被其他人选走了,其他号码程女士都不满意,自编号码也没选好,对方就开始有点不耐烦,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我这儿的好号你都看不上,你要是去线下选,肯定后悔。
程女士没办法,只能去上牌点重新选,线下是"50选1",时间一到就需要确认。
程女士也不懂流程,最后因时间到了,鼠标默认选中了一个带4的车牌,她很不满意,想换一个,可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车牌一旦选中确认就不能改了。
就这样,36万的车,选了个带4的牌照。
程女士越想越窝火,回到家后她才知道,原来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自己选号。
她晚上试了一下,果然选到了一个自己很满意的号码,但因为当天下午她已经在线下确认了车牌,APP上选的那个号被系统自动退掉了。
她觉得4S店收了1000块上牌费,就应该把选号流程告诉她,而不是她仅问一句“有没有好一点的号码”,对方就顺着她的思路,该说的流程一个字都不提。
4S店建议他们夫妻之间可以变更,但是程女士认为这也会导致车辆成为二车手,所以后面也有一些赔偿,但是这个不知道怎么定论。
对于额外交1500元,可以选好牌一事,4s店的付经理予以了否认,他表示程女士没有转钱给对方,买卖没成功,不是买卖牌照。
4s店的袁经理也回应称:车主名字是程女士老公的,但选号时登记的是程女士自己的手机号,所以操作出了问题,好几次都没成功。
至于那个工作人员陆某,他不是车管所的人,是4S店自己的员工,陆某有没有跟程女士说过"花1500能买好号"这事,公司还在调查中。
客户她自己进来就直接说要花钱,看能不能买个号码,这是客户自己讲的,不是他们说的。
金华公安接到程女士的投诉后,已经约谈了4S店负责人。车管所也明确表示,从未授权任何4S店或个人以提供好号为由收取费用。
4s店表示客户没选到满意的号牌,1000元上牌费可以退,但是目前双方对于其他赔偿内容差距比较大。
程女士这边要求赔偿3万元的损失,还要赠送6次保养。
4s店这边能做到的:程女士说他们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他们可以道歉,其次可以免去她1000元的上牌服务费,额外的话再赠送2次保养。
程女士却说之所以提出3万元赔偿,是因为店家态度不好,所以他们才这样写写的,并没有要求他们,一定要赔什么,他们开始态度很差,都是冷处理。
经过沟通,程女士表示愿意接受4s店的补偿条件,尽早解决此事。
站在程女士的角度来说,她觉得自己是委屈的,4s店收了自己1000元上牌费,就有义务把选号的完整流程主动告诉自己,包括可以在12123上自选,现场50选1、自编号码有多少次机会,可对方都没告诉她。
对方就顺着她的有没有好号,称1500元可以选一个好一点的号码,结果导致程女士线下去选号时,白白浪费时间,选了一个带4的自己不满意的号码。
从法律角度来说,花钱选号是违法的。
机动车号牌属于公共资源,必须通过法定摇号、随机选号等公开程序获取。
私下付费委托他人“选靓号”“选好号”,因破坏公平秩序、违背公序良俗,一般属于无效行为。
如果4s店工作为由在程女士选号过程中,未尽到告知义务,那么4s店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但是在此事中,程女士也是存在疏忽的,她在去上牌前,应该提前了解一下选号的流程,以免后面手忙脚乱,时间不够用。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