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头条【武汉地铁12号线龙门吊倾覆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直接原因是违规操作】6月15日,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江岸后湖轨道交通12号线联络线新春站“2·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2月1日,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联络线新春站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龙门吊拆除作业工程中,龙门吊倾倒,导致工地外2台路过车辆受损,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306.885万元。
事故项目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联络线工程,包含1站2区间(新春站、中一路站—新春站区间、新春站—后湖大道站区间)。车站主体、区间盾构工程已完工,当时正在开展区间轨道铺设、车站附属结构施工,事故发生于新春站工地东侧45t门式起重机(龙门吊)拆除区域。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集团)项目管理单位:武汉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地铁股份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武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集团)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建通公司)龙门吊安拆分包单位:武汉康奥斯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武汉康奥斯公司)
违规拆除是直接诱因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提前拆除支腿与台车横梁连接的大部分螺栓,造成龙门吊稳定性降低;作业过程中在汽车吊尚未吊住龙门吊支腿的情况下,提前拆除龙门吊支腿缆风绳,导致龙门吊稳定性进一步降低,整体失衡后向道路侧倾倒坍塌发生事故。
全链条安全管理失效安拆分包单位武汉康奥斯机电装备有限公司,安排没有焊接热切割特种作业证的人员动火切割,指使冒用他人证件上岗。现场总负责人事发前离开拆除区域去协调吊车退场,没及时制止违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超危大工程审批制度悬空,没划定警戒区。占道施工没办理交管审批手续,仅靠安保人员临时封闭路段,没完工就提前恢复了道路通行。
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履职严重缺位。备案的持证安全专监离岗,擅自换了个无证人员,审批文件还冒用原专监签字。事发当天的拆除作业,监理单位连旁站都没安排。
业主单位武汉地铁集团及下属地铁股份公司也没压实监督责任,多次现场检查都没发现监理造假和违规拆除等隐患。
两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拘武汉康奥斯公司实际控制人、现场主要负责人刘某,拆除作业班组现场负责人鄢某豪被市公安局江岸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刑事拘留。相关企业和个人已被实施行政处罚。参建各单位的履职失职人员由纪委监委按权限处理。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涉事企业的市政工程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相关资质。
报告要求各参建单位压实全链条安全主体责任,超危大工程要全程旁站。建设单位全过程跟踪管控,施工单位强化分包统一管理。起重机械要严查进场验收、检测维保、安拆方案论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来源:综合自武汉应急管理局官网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