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名男子和女朋友分开之后一直放不下心里的怨气,满脑子都在琢磨怎么报复对方,于是花250块钱,找人p了几张前女友的不雅照进行传播,前女友不堪羞辱欲自杀,男子最终被判刑
这名男子姓岑,和女生李某曾经是恋人,二零二四年二月份两人正式分开,岑某某始终无法接受分手这件事,心里的不满慢慢变成恶意,打算伪造对方不雅照片到处散播,毁掉女生的名声来泄愤
之后他在网上找到一名何姓男子,花二百五十块钱,让对方合成五张带有李某样貌的不雅图片,接单的何某清楚对方拿这些照片就是要刻意损毁女生名誉,只为赚一点钱还是答应帮忙制作
照片做好之后,岑某某没有收手,通过微信抖音还有打电话等各种渠道,持续把伪造的图片发给女生的父母亲戚,还有同村寨的邻居熟人,消息扩散开来之后,身边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些虚假照片,流言蜚语全部压在李某身上。长期遭受旁人指点和无端羞辱,李某精神彻底崩溃,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幸好家人发现及时,才没有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情侣分手本是情感选择,再不甘心也不能触碰他人名誉和人身权益,很多人误以为只是伪造图片,不是真实影像就不用担责,实际上只要刻意制作带有他人肖像的低俗图片,主动大范围散播,主观上存在贬低羞辱他人的目的,就已经符合侮辱罪的构成条件,不会因为图片是合成而非实拍就免除罪责
网络并不是隐蔽空间,线上发送、转发内容都会留下完整记录,所有传播行为都能被完整追溯,不存在销毁证据就能逃脱处罚的可能
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之后,办案方认为岑某某主观报复意图明确,传播虚假不雅影像对被害人造成巨大精神创伤,还直接诱发对方自杀,情节十分严重,不存在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给出了从重处罚的量刑意见
法院审理完毕,认定岑某某构成侮辱罪,最终判处他八个月有期徒刑,帮忙合成照片的何某义也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现实里不少分手纠纷最后演变成互相诋毁曝光,所有人都该明白,感情走到尽头体面分开才是唯一出路,报复他人从来不是出气,只是把自己拖进违法泥潭
遭受名誉诋毁、恶意 P 图传播的受害者,也不用独自承受压力,完整保存聊天记录、传播截图、影像文件,直接报警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不用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消化别人带来的恶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