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诗词研究中的分期与分类,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文学史的时间划分上,而应当放在更开阔的“大当代”史观中加以理解,同时也要结合中国诗歌体式发展的整体脉络进行考察。所谓“当代性”,并不只是一个时间概念,它更重要的是指当代诗词区别于传统诗词的时代特征。只有在合理分期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把握当代诗词所体现出的时代精神与艺术变化。
施议对曾指出,大陆学界通常把1840年以来的中国文学划分为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三个阶段,其依据主要是鸦片战争、五四运动和新中国成立这三大历史政治事件。然而,这样的划分更多是从政治史、社会史角度出发,并不完全建立在文学自身发展的规律之上。他认为,这种分期方式在20世纪文学研究中存在明显缺陷。关于分期与分类,他借用陆机《文赋》中“操斧伐柯”的说法加以说明。文章写作的难处在于准确表达思想,而分期分类的难处则在于研究者是否能够依据恰当的准则,把复杂的文学现象梳理清楚。所谓准则,就像斧柄一样,是判断和切分的依据。
正是在这样的思考基础上,施议对在三十年前编撰《当代词综》时,提出了具有突破意义的“大当代”诗词史观。通常意义上的“当代”一般以1949年作为起点,而《当代词综》所说的“当代”则从1862年,即清同治元年开始。二者的区别在于,通常所说的“当代”更多只是时间上的界定,而《当代词综》中的“当代”不仅涉及时间,也涉及作者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它所关注的是出生于1862年之后的作者,因为这些作者中的大多数,其生活经历、创作活动和文学成就都与今天意义上的当代社会存在密切联系。因此,这一分期方式并不是简单地提前“当代”的起点,而是为了更好地突出“今天”的文学意义,呈现诗词在新的历史环境中的时代精神。
这种以文学活动为中心、重视诗词自身发展逻辑的“大当代”史观,逐渐获得了更多学者的认可。在现行学科体制中,近代、现代、当代的划分虽然已经形成惯例,但从诗词发展的角度看,这一百多年恰好经历了诗词从边缘化到复苏、再到不断演进的重要过程。如果研究者只局限于某一具体历史阶段,往往容易各自为政,难以看清诗词艺术发展的整体趋势。文学如同文化长河中的水滴,只有把具体作品、作者和文学现象放入古今演变的长河中观察,才能更准确地理解其价值。“大当代”史观的意义,正在于它突破了单纯依赖政治事件划分文学阶段的局限,体现出更加宏观的视野,也更符合诗词文学自身的发展规律。
因此,在当代诗词研究的分期与分类中,应当立足诗词本身,但又不能拘泥于诗词的狭窄范围。诗词是中国民族诗歌形式演进中的典型艺术样式,虽然文学发展常有“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特点,但如果缺乏中国诗歌体式的整体观,就难以真正辨析不同时期诗歌之间的共性与个性。只有把中国古典诗歌体式的发展过程和关键变化一并纳入视野,才能更好地理解诗词在当代的存在形态。
从历史与现实来看,多种诗歌体式并存,既是中国诗歌发展的真实面貌,也是当代诗词继续演进的重要基础。重视诗词的当代样貌,并不意味着割裂传统,而是要在古今贯通的视野中理解其变化。由此可见,“大当代”史观和中国诗歌体式整体观,为当代诗词研究提供了更具解释力的思路,也为认识中国诗歌的现实状态和未来走向提供了重要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