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一名本地女子户口从未迁出村子,却因为嫁人被无法享受村里的分红,女子认为自己的户口还在这里,就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的待遇,但是经济合作社认为女子没有在这里居住和生活,也没有开会和生产,就不应该分红。一审判决两头不讨好,原告不满意、村里也不认账,双方全都上诉。
本案的当事人,是土生土长的江门本村姑娘,一生户籍都挂靠在本村,从来没有办理过户口迁移。
比起普通人,她的生活更是多了几层磨难。早年家中弟弟意外离世,家里直接失去唯一的年轻男劳动力。
没过几年,父亲两次突发中风,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常年卧病需要专人照顾,家庭开支压力陡增,2024年父亲病逝后,家里经济条件愈发拮据。
原本每年几百上千的村集体分红,对富裕家庭无关紧要,却能帮她缓解一部分生活压力,可这份本该属于她的钱,村里始终不肯发放。
从2018年村里开始常态化发放集体分红开始,这名外嫁女就被直接剔除在分红名单之外。
村里经合社的态度十分坚定: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所有外嫁女一律停发分红,这是全村多数人的决定,不会单独为一人破例。
平日里每年人均分红约1000元,长期克扣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真正让矛盾彻底爆发的,是2025年当地大规模征地补偿。
当地多条市政道路开工建设,征用村内大片集体土地,村里分两笔下发征地补偿款,第一笔每位村民可以领到26080元。
全村男女老少全部足额到账,唯独这名户口未动的外嫁女,账户一分钱收入都没有。看着邻里乡亲全都拿到补偿,她心里满是委屈和无奈。
她先是私下找村干部沟通,说明自己没有外迁户口,也从未在外村享受过任何集体福利,理应享受同等待遇。
村干部有心帮忙,却无力推翻村民大会定下的规则,只能婉言拒绝她的诉求。
求助村委无果后,她又先后前往镇农业部门、妇联申请官方调解,工作人员明确指出,婚嫁不能剥夺女性合法村民权益。
在官方介入协调后,第二笔15000元的征地补偿,她顺利成功领取。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后续村里又打算追回这笔已经发放的补偿款。
来回反复拉扯,行政调解只能协调,无法强制要求村里执行分红,女子彻底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选择起诉维权。
2025年6月26日,女子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村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经济联合社,要求确认自身村民资格,补发历年分红与征地补偿,诉求总金额近2.9万元。
法庭之上,村里给出了全新反驳理由,不再只拿婚嫁说事。村里表示,判定村民资格不能只看户口本。
这名女子婚后长期在外居住,村内集体会议、公益劳动从未参与,和本村生产生活联系薄弱,不该享受集体收益。
而上级经济联合社则表明,补偿款项直接下放至村民小组,自身不负责具体发放,不存在侵权行为。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一审法院做出了一份十分折中、两头都不讨好的判决。
法院认可女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保障她今后可以正常领取村内所有分红与补偿。
但法院划定了一个关键时间节点:这份村民权益,只从起诉当天开始生效,此前多年被克扣的分红和征地补偿,全部不予补发。
这份判决出来,双方都无法接受。
女子认为,自己生来就是本村村民,户籍与生俱来,村民资格不该由起诉时间来界定,往年被扣的钱理应全额返还。
村经合社依旧坚持原有看法,始终不认可外嫁女的分红权利,不同意法院判定的村民资格结果。
最终原告、被告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先后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审理阶段。
2026年6月22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此案,庭审过程中双方依旧坚持各自立场,全程没有达成和解意向。
一边是冷冰冰的法律规则,一边是延续几十年的乡村人情旧俗,基层乡村这类矛盾,一直很难找到完美的平衡点。
目前二审庭审已经全部结束,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最终的终审判决结果,将会择期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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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澎湃新闻2026年6月23日《江门“外嫁女多年未分红诉村经合社案”二审将择期宣判,一审曾判享同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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