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官员士大夫家里边一般都有一些家妓,有些人家妓比较多,比如说张镃家里的家妓有上百位,著名宰相韩琦家里也有二十多位,欧阳修家里有八九位。这些家妓在人身上根据契约隶属于主人,主人有权支配她们,可以将她们送人,也可以买卖。
翻开宋代的笔记史料,有几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赫然在列。北宋那位大名鼎鼎的宰相韩琦,历经三朝,一生功勋卓著,地位极其显赫,古籍《宋朝事实类苑》里明确记载,他“家有女乐二十余辈”。著名的文坛领袖、写出《醉翁亭记》的欧阳修,家里同样养着“歌妓八九姝”。到了南宋,有一位极度豪奢的权贵文人张镃,他家里的家妓数量更是达到了令人咋舌的上百位。
张镃是南宋初年大将张俊的曾孙,名副其实的权贵子弟,家里真正做到了富可敌国。古籍《齐东野语》里详细记载了张镃家里举办“牡丹会”的骇人排场。宴会开始后,巨大的香炉里燃着极其昂贵的异国香料,烟雾缭绕中,上百位家妓如同流水线上的精美器具一般,轮番上阵伺候宾客。
最让人震惊的是,这些女孩的穿着打扮有着极其严苛的流程规定。她们头上的牡丹花是什么颜色,身上的衣服就必须绝对配套。簪白花就穿白衣,簪紫花就换上紫衣,簪黄花就着鹅黄衣。一场宴会喝十次酒,这些家妓就要配合着换十套不同颜色的衣服和头花,宛如一场盛大的活体时装秀。
在这样极度讲究的排场里,文人们喝得酩酊大醉,写下一首首赞美春光和美人的诗词。但在座的高官显贵,极少有人真正在意过,这上百位如花似玉的女孩,仅仅是用来炫耀财富和品位的“活体摆件”。她们每天的任务,就是战战兢兢地迎合主人的喜好,稍有差池,面临的可能就是极其严厉的家法惩处。
宋代在历史上的确有过一定的人权进步。当时的法律逐步废除了前代把底层奴婢完全等同于牲畜的规定,平民去别人家干活,基本上属于一种雇佣关系。这种所谓的人身权利进步,唯独把“妓”这个群体死死排斥在外。
家妓在人身上,是根据契约被绝对绑定并隶属于主人的。 这种买卖契约赋予了主人对她们生杀予夺的支配权。在契约的白纸黑字上,明确写着这些女子的卖身年限,甚至往往是终身契约。一旦画押,她们原本的姓名就被抹去,取而代之的是诸如“春娘”、“整整”这样迎合文人情趣的花名。她们没有任何回娘家的权利,生下的孩子也毫无地位,世世代代烙印着依附者的卑微标签。这意味着主人可以将她们随意买卖,也可以当成礼物送给亲朋好友,甚至能用来抵债。
这些女孩绝大多数出身贫寒,因为战乱或者天灾人祸,从小就被卖给牙婆。经过严格的声乐舞蹈训练后,再以高价卖入豪门。她们的青春、才华乃至肉体,全都只为满足士大夫的感官娱乐。
辛弃疾,那位写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铁骨铮铮的爱国词人,也曾顺应当时的风气,做过一件今天看来极其残忍的事。根据《清波别志》记载,辛弃疾的妻子生了重病,请了一位大夫来看诊。病治好以后,大夫索要高额的酬劳。辛弃疾当时手里缺乏现成的钱帛,为了支付这笔账单,他转头就把家里一个名叫“整整”的、擅长吹笛子的家妓,当作医药费送给了这位大夫。 临别时,辛弃疾还写了一首《好事近》记录这件事,词句中透着几分文人的洒脱。那位名叫“整整”的女孩,内心该有多么绝望?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在主人的账本上,仅仅等同于一笔冷冰冰的医疗账单。
再看另一位旷世奇才苏轼。苏轼为人豁达,才华横溢,留下了无数关于女性的深情诗句。但在对待家妓的态度上,同样带有那个时代深深的物化烙印。苏轼一生中多次遭贬,在颠沛流离的过程中,他身边的家妓往往像物品一样被遣散或送人。他自己曾在诗序里坦言:“予家有数妾,四五年相继辞去。”
这里面流传着一个极其惨烈的故事。苏轼有一位名叫“春娘”的爱妾。有一次,苏轼的朋友蒋某来为他送行。蒋某一眼看中了美貌的春娘,竟然开口提出,想用自己骑来的一匹名贵白马把春娘换走。苏轼听后,立刻点头答应了这桩交易。
对于士大夫来说,“以人换马”不过是文人之间一桩值得夸耀的风流雅事。 在他们眼里,一匹好马和一位美丽的家妓,具有同等的交换价值。当春娘得知这个消息后,感到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她愤怒地指责苏轼平日里满口怜香惜玉,到头来竟把活生生的人拿去换牲畜。悲愤交加之下,春娘当场撞槐树自尽。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碎裂在文人们那看似风雅的利益交换中。尽管后世学者对春娘故事的史实细节偶有争议,但这残酷的桥段之所以能在各类笔记中被广泛记载并默认,恰恰反映了宋代士大夫圈子里“视妾妓如草芥、可随意交易”的真实底层逻辑。
真正的文明,永远体现在对待弱者的态度上。 那些上百位穿着配套锦衣在牡丹花下穿梭的家妓,那些被当作医药费抵债的吹笛女,以及那位宁死也不愿沦为换马筹码的春娘,她们的血泪早已消散在历史的风尘中。拨开宋朝那层“四般闲事”的唯美滤镜,这段建立在剥夺他人自由基础上的畸形历史,理应被后人清晰地铭记与深刻地反思。没有任何一种高高在上的风雅,值得用无辜者的尊严去献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