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称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属强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13周岁属于不满14周岁幼女,法律直接认定:幼女心智尚未成熟,完全不具备对性行为的理解与自主同意能力,她口头答应、自愿发生关系,在法律上一律无效,不能作为免责理由。虽然运城警方很讲证据,但法律也规定了只要有跟不满14周岁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的证据,不管强迫还是自愿,都属于强奸。
民警称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属强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13周岁属于不满14周岁幼女,法律直接认定:幼女心智尚未成熟,完全不具备对性行为的理解与自主同意能力,她口头答应、自愿发生关系,在法律上一律无效,不能作为免责理由。虽然运城警方很讲证据,但法律也规定了只要有跟不满14周岁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的证据,不管强迫还是自愿,都属于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