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江苏刘先生在整理母亲遗物时,竟然发现一张 600 万元的存单,就在他兴高采烈地去银行兑换时,行长却称:假的,当场销毁。
刘海斌他母亲黄小妹 2013 年就去世了,临走前一天晚上,迷迷糊糊跟他说,老家阁楼里藏了个铁盒子,是留给他的东西。
当时老太太病危,刘海斌只顾着伤心,以为是老人说胡话,转头就忘了。这回要去外地工作,想着回老家收拾收拾,就爬上阁楼翻了翻。
还真让他找着了一个铁盒子,里三层外三层包着红布。打开一看,刘海斌当场就懵了 —— 一张泛黄的定期存单,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存款人黄小妹,金额陆佰万元整,1994 年 2 月 7 日存入,存期一年,1995 年到期。还盖这信用社的章。
600 万,别说在 1994 年,就是放 2015 年也是一笔巨款。刘海斌第一反应是不敢信,他母亲就是个工厂会计,一辈子工薪阶层,父亲走得早,家里什么条件他心里有数,怎么可能有 600 万存款?
但存单拿在手里,纸张老旧,印章清晰,不像是假的。他自己干了一辈子银行,也没看出明显破绽。
转念一想,老太太会不会当年炒股、或者做点什么生意攒下的钱,瞒着自己存了起来?老一辈人藏钱的本事,你永远想不到。
激动归激动,刘海斌毕竟是业内人士,没敢声张。他自己不方便出面,就让妻子徐红叶拿着存单,去江阴农商行总行找行长核验一下真假。毕竟信用社后来改制并入了江阴农商行,这笔账要找他们认。
妻子去了银行,总行的工作人员很客气,收下了存单原件,还打了收条,说要拿去档案室核对底单,让她回家等消息。夫妻俩在家美滋滋等了快一个月,想着 600 万到手该怎么花,结果等来一个晴天霹雳。
银行那边打来电话,说这张存单是伪造的,按照规定已经没收销毁了。
刘海斌当场就炸了。先不说存单到底是真是假,我交给你核验,你说假的就假的?说销毁就销毁了?连个正式的鉴定报告都没有,原件都给我毁了,我上哪说理去?
更让他接受不了的是,银行转头就报了警,警方直接以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案调查。紧接着,行里的任免通知也下来了,免去他利港支行行长的职务,四川那边的任命自然也泡汤了。
好好的银行行长,一夜之间变成了诈骗嫌疑人。刘海斌又气又委屈,他说自己干了二十多年金融,要真想造假,能造这么拙劣的假存单?还跑到自己供职的银行去兑,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他坚称存单是母亲遗物,自己毫不知情,要求银行归还存单原件。可银行说原件已经按规定销毁了,拿不出来。双方僵持不下,刘海斌干脆把江阴农商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兑现 600 万本金加两百多万利息。
官司打起来,核心证据就是这张存单的真伪。
法院委托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结果出来很有意思:首先,存单上的字迹形成时间没法确定;其次,出纳和复核的两枚小章内容模糊,认不出来;最关键的是,上面盖的 “江阴市夏港信用社股金专用章”,和银行留存的样本章,倾向于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出来的。
而且还有个很明显的漏洞:这张存单抬头印的是 “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定期储蓄存单”,可落款盖的却是信用社的章。
正常来说,农行的存单不可能盖信用社的章,还是个股金专用章,根本就不是用来盖储蓄存单的。
最后法院裁定,这个案子涉嫌刑事犯罪,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驳回了刘海斌的民事诉讼。他上诉到无锡中院,也被维持了原判。
这事到最后也成了一桩悬案。警方的调查一直没有最终结论,既没认定刘海斌诈骗,也没说存单是真的。600 万打了水漂,工作也没了,刘海斌从银行行长变成了信访户,折腾了好几年也没个结果。
很多人看完都觉得离谱,有人说银行太霸道,说没收就没收,说销毁就销毁,连个正规流程都不走;也有人说刘海斌是监守自盗,以为自己懂行就能蒙混过关,没想到玩砸了。
其实冷静下来想想,这事里的疑点确实不少。1994 年的 600 万是什么概念?当时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也就四千多块,600 万相当于一千五百个普通人一年的工资。
一个普通会计家庭,怎么可能攒出这么多现金?就算真有这么多钱,为什么存一年定期之后二十多年都不取,非要等到人去世了才让儿子找出来?
反过来讲,银行的操作也不是完全站得住脚。按照规定,收缴假币假存单都要给持有人出具正式凭证,双人复核,登记在册,不是行长一句话就能当场销毁的。尤其是涉及这么大金额,更应该保留原件报警处理,直接销毁反而有销毁证据的嫌疑。
说到底,这事最讽刺的地方就在这:一个干了一辈子银行的行长,分不清自家存单的真假;一家专业的金融机构,处理假存单不走正规流程。双方各有各的理,各有各的疑点,最后 600 万成了一笔糊涂账,谁也说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