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冤不冤?”6月23日,陕西,一13岁男孩与家人吵架,男孩一时想不开,直接从26楼跳了下去,家人伤心过后,觉得物业有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索赔,但物业却觉得冤枉,明明男孩是吵架自杀,关他们什么事?法院判了!网友:男孩太惨了!
6月23日,十三岁的小孙和父亲大吵一架后跑出家门,直接从26楼跳了下去,在得知消息后,家人无法接受现实就直接起诉了物业。
理由听起来很直接:走廊的窗户没有防护栏,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物业的态度也很明确,孩子是跟家人吵架后主动轻生,不是意外坠楼,凭什么要我赔?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法院的判决给出了答案,法院认定,物业已经按照规范履行了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窗户本身符合设计规范,不存在缺陷。
小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人,他虽然未成年,但已经具备对自己行为的辨识能力,主动攀爬和跳下是他自己的决定。
物业无法预见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会在此处翻越,这个行为超过了物业合理的安全保障范围,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索赔请求,认为物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结果让很多人替物业松了口气,可回头再看那个二十六楼的走廊心里还是揪着疼,法院的判决在法理上站得住脚,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兜底,物业无法在每个角落都设防,也无法预判每个人的心理状态。
但家人的起诉难道仅仅是为了那点赔偿吗?他们大概想不通,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跟爸爸吵了一架就没了,他们问物业要一个答案,其实是在问自己,问这个世界,可法律能解决责任的划分,却弥合不了心里的创伤。
一个十三岁的男孩选择从二十六楼跳下去,不是窗户的问题,是他心里那片坍塌的天空压死了他,青春期的孩子,情绪来得比什么都快,压下去比什么都难。
跟父亲吵架是导火索,可真正让他心寒的是长期积压的沟通匮乏,他也许试过开口,也许试过呼救,但成年人往往只看见成绩单和作业本,看不见那双已经泛红的眼睛,他用最惨烈的方式,向这个世界喊出了一声没人听见的求救。
物业的官司赢了,但这场悲剧里没有赢家,那个空荡荡的二十六楼走廊,风还是会灌进来,吹过那扇没有防护栏的窗户,家人之后每一次路过那里,大概都会想,那天如果能多问一句,如果能推开那扇门,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可惜没有如果,十三岁的生命太短,短到还没来得及学会怎么跟世界和解,就已经用尽了全部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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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13岁男孩和家人吵架后从小区26层公共区域跳下坠亡,家人把物业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纵览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