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7 日曝出荒唐一案,同村一对已婚男女互生私情相约私奔,双双抛下配偶子女在外同居生子,原配寻到出租屋二人还趁机逃跑,警方抓获后两人因重婚罪一审获刑,却依旧拒不认罪。
四川巴中有个已婚男人罗某,看上了同村一个已婚女人闫某,俩人有家有孩子,但还是好上了,后来干脆私奔到外地同居,闫某还生了孩子。
各自原配找了很久才找到出租屋,结果两人跑了,报了警才抓住。
法院一审判重婚罪,一个一年八个月,一个一年三个月。两人不认罪上诉,二审还没宣判。
罗某和闫某是在外打工时认识的,2009年5月私奔到福建泉州,对外自称夫妻,一起租房、共同开销,后来闫某怀孕生子,孩子也管罗某叫爸。
各自原配在2010年11月找到他们租住的地方,两人跳窗跑了,原配报警后警方介入。
法院查明两人以夫妻名义稳定同居长达五年多,还生了孩子,认定事实重婚。
一审判决后两人不服,说不构成重婚罪,理由是从没领过证,也没公开办过婚礼。
但法律上,有配偶的人跟别人以夫妻名义稳定共同生活,就属于事实重婚,不需要非得领证或办酒。
两人同居后对外称夫妻,时间跨度够长,还共同抚养孩子,这些事实足够定罪。
量刑上,刑法第258条规定最高两年,两人属于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
积极赔偿、认罪认罚、取得谅解都能争取从宽,但两人始终不认罪,二审大概率维持原判。
这案子说白了没什么复杂——两个成年人打着追求真爱的旗号,把各自家庭、孩子全扔了,十几年下来没得到什么好结果。
被他们丢下的原配和家人需要重新开始,那个跟着他们漂泊的孩子也要面对一个没法收拾的局面。
二审怎么判影响不了这件事的本质:婚姻不是过家家,想撇就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