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会上,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陈瑞峰表示,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尊重各族群众意愿前提下实施的,目的在于帮助各族群众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收入,完全是、纯粹是在为新疆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所有外出就业的新疆群众,全部都是基于改善家庭生活、提升自身技能的个人意愿自主报名,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强制迁徙”“强迫劳动”,此类说法是极其荒谬、极其可笑的。详情>>-app/#/content?catid=31&id=5277645(编辑:bl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