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今晚(6月24日晚)报道:“香港一名12岁小学男生携带折刀和蝴蝶刀参观故宫文化博物馆,被警方拘捕。”
这孩子的背包翻出来四把家伙事儿,蝴蝶刀就有23厘米长。23厘米什么概念?成年人手掌一拃多。安检X光机一扫,满屏幕都是寒光。这孩子跟着学校来的,校服还穿在身上呢。同学就在旁边排队等着进去看文物,老师还在前头张罗。他自个儿背着一书包“管制器械”,站在故宫门口。这画面一想,后脊梁都发凉。
有人会讲,他就是觉得蝴蝶刀在手指头上转圈的样子挺帅,带身上显摆呗。屁。香港《公安条例》写得特别死——在公众场合没合法理由带着攻击性武器,就是刑事罪。法律不看动机看事实。东西摆在那儿了,尺寸在那儿了,数量在那儿了。一句“觉得好玩”就想把事情圆过去?想得美。
这孩子的家长心得多大。四把刀,加起来快一米长的铁疙瘩,塞书包里不沉啊?收拾书包的时候瞎啊?还是说家里管这类东西叫“玩具”?上个月香港刚有个13岁孩子揣着蝴蝶刀去球场闹事。前脚后脚的事儿,都照着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孩子手里的刀,照见的全是爹妈脸上的褶子——要么惯的,要么根本不知道孩子每天背啥出门。
幸亏故宫这安检严。西九文化区那道安检门,X光机加金属探测器是标配。要是这道关没守住,让这包东西混进场馆里,几千年的文物摆旁边,几百号人挤跟前。万一跟同学在里头呛两句嘴,一伸手就是那把23厘米的玩意儿。冷汗瞬间下来了。
把他扣下,一点不委屈他。这是拽他一把,也是拽旁边那些啥也不知道的游客一把。短视频里转刀耍酷的看多了,觉得铁莲花是快手同款。等警察上手铐的时候才知道怕,晚啦。学校成天讲传统讲文化,能不能花一节课讲讲“啥东西一碰就完蛋”?12岁,脑袋里缺根弦,警察叔叔给他紧一紧,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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