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女子在明知对方已婚的情况下维持不正当关系,近日更升级为刑事事件——她驾驶车辆故意撞击原配及其丈夫的车辆,造成两车全损,并致使原配身体多处受伤。该女子事后被控制,其行为已从道德失范滑向故意毁财和故意伤害的司法定性,整个经过有监控和目击者佐证,事实确凿。
在山西省黎城县,事件的当事人蒋某,因与已婚男子柳某发展出不正当情感,一步步从道德越界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2025年2月12日上午,带着情绪的蒋某驾车直接开到了柳某的家门口。
她没有选择上门沟通对峙,而是随手拿起砖头,先是砸碎了柳某家的门窗玻璃,紧接着又对准停在家门口的电动汽车下手。前后挡风玻璃、右前门车窗玻璃,悉数被她砸得粉碎。
仅仅打砸住宅和车辆,并没有平息蒋某的情绪。砸完家门口的财物后,她又驾车赶往柳某所在的公司,打算当面找柳某讨要说法。
就在公司门口,她没能第一时间等到柳某,反而等到了柳某的妻子,也就是这桩婚外情里的原配。
看到原配驾车出现的那一刻,蒋某的情绪彻底失控。她没有下车争执,而是直接踩下油门,驾驶自己的车辆,朝着原配车身的左侧连续冲撞了三次。
剧烈的撞击之下,原配的车辆车身严重变形,受损严重。坐在驾驶座上的原配,也因猛烈的撞击伤到了额头,当场受伤。
事发后,柳某夫妇立刻报了警。经过专业部门鉴定,这起事件中被砸毁的门窗玻璃、两辆汽车的维修损失,合计价值超过3万元。
原本只是一场道德层面的情感纠纷,就此彻底演变成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从上门打砸到当街撞车,蒋某的行为一步步升级,也一步步踩过了法律的红线。
接到警方的传唤后,蒋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行为。或许是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也或许是为了争取从轻处理,蒋某主动向柳某夫妇赔偿了5.7万余元,最终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那么,开车撞人又毁车,最后为什么只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这也是这起案件最值得关注的法律细节。
根据法院审理认定,蒋某的行为核心是针对车辆等财物的故意损毁,原配额头受伤属于撞击过程中的附带后果,且伤情并未达到轻伤及以上的故意伤害定罪标准,因此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案中3万余元的财产损失,已经达到了 “数额较大” 的刑事立案标准,完全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黎城县人民法院综合全案情节,考虑到蒋某有坦白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判决结果公开后,不少网友都感慨,这大概是最得不偿失的 “小三” 了。原本插足他人婚姻就已经站在了道德的谷底,非但不知收敛,反而用极端的方式宣泄情绪,最后钱赔了,案底留了,人生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刑事污点。
更讽刺的是,她拼尽全力去争的那段感情,到最后也只会是一场空。一场婚外情,闹到两败俱伤的地步,从头到尾没有真正的赢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