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一直认为中印边界不存在边界问题,它觉得1684年的拉达克—西藏条约和《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与印度之间通商和交通协定》,1842年的克什米尔—西藏条约,20世纪初的西姆拉会议和西姆拉条约等等一系列的会议、条约和协定,已经划定了中印边界,所以中印双方不存在边界问题。
一边说历史上的边界早已存在,一边又持续参加边界谈判,这正是印度在中印边界问题上的特殊逻辑。2026年6月22日,王毅在新德里会见印度国家安全顾问多瓦尔。
第二天,中国外交部表示,中印边境局势总体稳定,双方正在落实第24次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晤达成的共识,同时筹备第25次会晤。再往前看,5月27日,中印举行第35次边境事务磋商和协调工作机制会议。
双方谈的不只是巡逻和前线管控,还包括边界划定、机制建设以及跨境交流。假如边界真的已经毫无争议,这些谈判机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因此,更准确的说法是,印度并非认为边境没有争议,而是认为自己主张的那条边界有历史依据,原则上不需要重新划定。中国不接受这种单方面解释,坚持除已经解决的部分外,中印边界尚未经过两国共同勘察和正式划定。
印度经常提到的第一份历史文件,是1684年拉达克与西藏地方达成的协议。这份协议结束了当时的军事冲突,对贸易往来和双方活动范围作出安排,也提到恢复过去的边界状态。
问题在于,几百年前所说的“旧界”,往往是山口、河谷、草场或者传统活动范围,并不是今天地图上一条精确的线。协议没有现代测绘坐标,也没有双方共同确认的详细地图,很难直接回答某一块山地究竟位于界线哪一侧。
1842年的有关文件也存在类似情况,文件要求有关方面恢复和平,尊重过去形成的边界和贸易安排。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区别。
历史上居民在哪些草场放牧,商队从哪个山口经过,地方官员曾把管理范围延伸到哪里,都可以成为研究边界的材料,但不能自动代替两国政府签署的正式边界条约。真正让东段争议变得尖锐的,是1913年至1914年的西姆拉会议。
英国殖民当局、中国政府代表和西藏地方代表参加会议,英国方面试图划分西藏地区的内外范围,同时处理英属印度与中国西藏地方之间的边界。中国政府没有接受和批准会议最后形成的文件,英国代表随后与西藏地方代表交换地图,划出了所谓“麦克马洪线”。
印度独立后继承了英国殖民当局的主张,并将这条线当作东段边界的重要依据。中方不承认这条线,原因也很明确: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西藏地方无权单独同外国决定中国领土边界;中国政府没有签署和批准西姆拉会议最终文件,相关划线不能对中国产生法律约束。
双方争论的核心,由此不再是地图上有没有画线,而是画线的人有没有权力、参加谈判的各方是否同意,以及这条线有没有得到中国中央政府承认。1954年签署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与印度之间通商和交通协定》,也常被一些印度观点拿来说明边界已经确定。
但翻看协定内容可以发现,它主要规定贸易市场、通商机构、香客往来和人员通行等事项。协定确实列出了一些传统山口和交通路线,却没有附上一幅由中印双方共同认可的完整边界图,也没有逐段标明东、中、西三段界线。
承认某个山口可以通行,与承认整条国界的具体位置,并不是一回事。这也是中印边境经常出现巡逻摩擦的重要原因,两国对实际控制线部分地段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边防人员按照各自地图巡逻时,可能进入同一片河谷或高地,双方都认为对方越过了自己理解的线。
实际控制线也不是最终国界,它主要反映双方在边境地区的现实管控状态,作用是避免发生冲突。真正的国际边界,则需要两国达成政治协议,再经过勘界、立界和法律确认。
1962年中印边境冲突,就是在历史解释不同、地图主张重叠、前沿部署增加和外交谈判失效的情况下发生的。把这场冲突简单说成某一方突然进入一条大家都承认的边界,反而掩盖了问题的根源。
1988年以后,两国重新推动关系改善,并在1993年、1996年先后签署维护边境和平、加强军事互信的文件。
2020年边境局势再次严重恶化,让双方都付出了代价。经过多轮外交和军事会谈,2024年10月,中印就德普桑、德姆乔克地区的巡逻安排达成共识,相关脱离接触工作随后推进。
2025年8月举行的第24次特别代表会晤又向前走了一步。双方同意在现有机制下设立划界专家小组,研究在条件成熟的地段推进划界;同时设立边境管控工作小组,并增加东段和中段的将军级会谈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