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工作疏漏,投资商损失600万。
河南信阳淮滨这事,看得人真是万分闹心。当地有一位成功的商人张某,2021年他响应政府回乡投资号召,决定投资建设一处加油站。
在得到了商务局的公示、批准后,张某又成功拿到了乡政府、国土所以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证明。
2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签订,50万土地租金打过去,张某就开始建设加油站。
期间,张某特意按照办事的行政指引,把能走的流程都走了一遍,确认没有遗漏一个环节,尤其是在土地的使用性质上,他多次和乡国土所(县自然资源局直管下属单位)确认,那片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
因此张某这才放心大胆的投资建设,前后共花费600余万,历时两年多时间才将加油站建好,建设过程很是顺利,没有人来阻拦。
2024年加油站建成了,准备要营业了,但是张某却接到了一份让他十分惊讶的罚单!罚单是淮滨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认定加油站占的地全部为水田,要求15日内退地拆除、恢复原貌。
晴天霹雳,张某整个人都晕了,分明手续已走完,自己拿到了加盖公章和土地说明,自己就是按照要求一步一步来的,怎么就不认了呢?
淮滨县自然资源局认为,张某的加油站建在了水田上,依据了2018年的土地现状图,至于乡国土所出具的证明,是由于工作疏漏导致的,算不得数。
张某很不理解,既然乡国土所的文书不具备效力,为什么流程上必须要去乡国土所,而不是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
建设两年多时间,也没见有部门出来阻拦。
现在,加油站荒废两年多时间,不营业也不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