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一男子见村民种烟超合同、卖不掉,于是他灵机一动,便低价挨家挨户收购初烤烟叶囤了6490公斤,准备购买烤烟合同,再倒卖给烟叶站赚差价,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还没开始倒卖烟叶,就被举报了,最后法院这样判决!
信息来源: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
向越泽是云南曲靖人,小学文化,平时就是做点农活,也做过一些小买卖,手里多少攒了点家底。
后来他盯上了烟叶这门生意。
说白了,当地是烤烟种植区,烟农种烟不是想种多少就种多少,烟草公司会和烟农签合同,合同里把种植面积、收购数量都写得明明白白。
合同内的烟叶,要卖给指定烟叶站,价格也是统一的。
问题是,现实里总会有两种情况。
要么种少了,达不到合同量。
要么种多了,超出的那部分卖不出去。
按规定,这些烟叶不能随便私下交易。
可在向越泽眼里,这里面有“赚差价”的机会。
他的想法很直接。
先低价把农户多出来的初烤烟叶收过来,再去想办法弄烤烟合同。
等合同到手后,就把这些烟叶打着合同内烟叶的名义,送到烟叶站去卖,低买高卖,赚中间那一截差价。
7月初,他就开着面包车进村收烟叶。
刚开始是他主动去找人谈价,烟叶价格按品质算,13元到25元一公斤不等。
大概五天时间,他收到了3吨左右的初烤烟叶,花了八九万元。
后来消息传开了,不少村民自己就把烟叶送上门。
还有人一边送,一边觉得这样起码不至于把超出来的烟叶白白放坏。
证人王某就说得很直白。
他家种了7000多棵烟,可只有2.4亩合同,合同数量太少,烟叶又太多。
听说有人收,就把153公斤烟叶拉去卖了,按22元一公斤卖给了向越泽,拿了3366元。
对他来说,至少比烂在地里强。
除此之外,其他村民也陆续送来烟叶。
向越泽照单收下,越收越多。
7月20日,他还去另一个村子收过一次,这次买得不多,花800多元收了45公斤。
到8月24日,向越泽已经把收来的初烤烟叶全部堆在仓库里,总共6490公斤。
他心里很清楚,没有烤烟合同,烟叶站不会收他的货。
于是他的下一步,就是准备去收购别人的烤烟合同,等合同凑够了,再把仓库里的烟叶拉去交售。
可他这一步还没来得及做,8月24日上午9点左右,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后,会同经侦大队、派出所一起去查仓库,当场把6490公斤初烤烟叶查封了。
后来经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查站鉴定,这些烟叶全都是有等级的初烤烟叶,不是废料,价值300781元。
人和货都摆在那儿,事情也就没法再遮了。
烟草专卖局随后把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向越泽被立案侦查。
他到案后,把自己无证收购初烤烟叶的事如实说了。
到了庭审里,也表示愿意认罪。
很多人看到这儿,第一反应就是:不就是收了点烟叶吗,最多没收,怎么还会上刑事?
关键就在于,烟叶不是普通农产品。
《烟草专卖法》第3条写得很清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还要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10条也明确规定,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也就是说烟叶哪怕是农民自己种出来的,只要超出合同收购量,也不能由私人随便下乡收、村里私下卖。
当地县城也专门出过通知,禁止种烟农户自己上市交易烟叶,或者跨指定收购站交售烟叶。
这个口子不能乱开。
按照烟草专卖法第50条,擅自收购烟叶的,轻的会被罚款,还可能按比例收购违法烟叶。
数量大的,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都要没收。
但到了刑事层面,就不是“罚一下”这么简单了。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等情形,就可能按非法经营罪处理。
向越泽这批烟叶,鉴定价值已经到了30万余元,早就超过了5万元这个门槛。
换句话说,数额已经不是小打小闹了。
法院最后也认定,向越泽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里还有一点要说清楚。
不是说他还没把烟叶卖出去,就能当成没事。
法院看的不是他有没有顺利把钱赚到手,而是他已经无证收购、囤积待售,而且数额已经达到追诉标准。
做到这一步,性质就已经变了。
至于那6490公斤烟叶,当然也不会还给他。
按照相关规定,这类涉案烟草专卖品依法要没收,后续按规定处理。
最后,法院判向越泽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这事给种烟农户提醒:超合同的烟叶,不是看着有人收就能随便卖,千万不要贪图蝇头小利,把自己送去了监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