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洪江事件是湖南怀化因行政区划合并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老洪江市(今洪江区)被降格为镇,民众不满。
1997年:国务院批准撤销原洪江市(老洪江,经济强、历史久)与黔阳县,合并为新洪江市,市政府驻黔城镇(原黔阳县城)。老洪江认为“被吞并”,人事、财政话语权削弱,情感与利益受损。
1998年底:新洪江市决定将老洪江区域(四街三乡)合并为雄溪镇,引发强烈不满 。
1999年初挂牌当天失控,雄溪镇政府拟在原洪江市政府大院挂牌办公 。民众冲入大院,烧毁“雄溪镇政府”牌子,打砸办公设施,冲击机关 。事件持续三个月,大规模抗议、罢市,雄溪镇政府无法正常运作 。
1999年6月:湖南省委、政府发文(湘办〔1999〕58号),撤销雄溪镇,设立洪江管理区(副县级),为洪江市派出机构,人财物相对独立 。
2002年升格为正县级怀化市洪江区,由怀化市直接管辖,沿用至今。洪江区未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没有在民政部在册的正式县级行政区,属于功能区,成“黑户”,发展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