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国桢案是上世纪80年代轰动全国的福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杜国桢以开展对台贸易、引进外资为名,骗取闽东地方干部信任,取得经营资质。
1984至1985年间,他无实际履约能力,签订70余份虚假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高达2.4亿元,实际侵吞货款四千余万元,同时实施走私、套汇,并用重金行贿福建多地二十多名党政、海关、企业干部。案件牵涉宁德地区多名领导,冲击了当时地方改革开放探索。
1986年该案审结,杜国桢因诈骗、走私、投机倒把、行贿等多项罪行被判处死刑,《人民日报》12月28日头版刊发该案消息。多名涉案干部分别受到刑事与党纪处分。此案一度让闽东干部产生思想顾虑,对地方探索搞活经济造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