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6月25日报道,湖北,一位00后的小伙认识了个比他大17岁的大姐姐,对方已经结婚,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小伙要求她跟丈夫分居,被女子拒绝,结果小伙吃醋了,拉着对方一起跳了桥,造成女子多处骨折,法院判了!
湖北咸丰,一个2001年出生的小伙子,跟一个1984年出生的已婚大姐好上了,两人相差17岁,去年9月发展成情人关系,本来这种事在当下社会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接下来的发展谁也没想到。
今年1月5日傍晚,小伙得知大姐当晚留在了丈夫那里过夜,瞬间就坐不住了,他发信息要求对方回娘家住,大姐没搭理他,这下可好,小伙直接发了条微信过去——我已经把你的车开走了,现在要去朝阳大桥跳桥。
大姐一看这架势,怕出事,赶紧约他到当地一所中学门口见面,两人碰面后,小伙旧事重提,非要大姐跟丈夫分居,大姐的丈夫当时就在桥头等着,见状上前想劝阻,大姐怕两个男人打起来,把丈夫劝走了,这一走,彻底没了约束。
丈夫离开后,小伙继续逼问,大姐被逼急了,说了一句“你这是要逼死我”,小伙当场接话:“要死一起死,”话音刚落,他一把抓住大姐左肩的衣服,拖着人就往大桥栏杆那边拽,大姐拼命挣扎、大声喊叫,但力气悬殊太大,根本挣脱不了。
13.54米高的大桥,相当于四层楼的高度,小伙硬是拽着大姐一起翻过栏杆跳了下去。
坠落后,小伙自己没什么大碍,大姐却惨了——颜面部软组织挫伤、右侧肩胛骨骨折、胸骨骨折、胸椎骨折、多处肋骨骨折、多处胸椎横突骨折、盆骨多发骨折、双肺挫伤,全身没几块好骨头。
经鉴定,这么严重的伤情,在法律上只算“轻伤一级”。
案子到了法院,一查才发现这小伙不是第一次犯事,此前还犯过盗窃罪和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法院判了他11年3个月有期徒刑,罚金16000元,另外还得赔偿大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7561.26元。
故意杀人罪未遂判8年;盗窃罪,9个月;合同诈骗罪,3年1个月,加起来11年3个月。
一段相差17岁的感情,最后以一个人重伤、一个人坐牢收场,感情的事本就是你情我愿,合不来就散,非要走极端,毁的是两个人。
来源:浪涨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