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民事检察监督是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或再审裁判仍有错误时,寻求权利救济的最后法定途径。但检察监督并非 “再审后的再次申诉”,需满足严格法定条件才能获得支持。只有按以下要求构建 “无懈可击” 的申请材料,才能提高检察监督支持率:
(一)核心文书:规范撰写《民事监督申请书》1.结构要求(清晰明了,重点突出):
当事人信息: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 / 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注明原审法院及案号;
监督请求:明确 “请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或 “请求检察院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事实与理由:分点论述监督事由,每一事由需结合证据、法律依据,说明原裁判的错误所在(如 “原判决认定‘借款已交付’缺乏证据,因申请人提交的新银行流水显示无转账记录,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证据清单:单独列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区分 “原审证据”“新证据”。
2.撰写技巧:
聚焦核心事由:选择 1-2 个最具说服力的监督事由重点突破,避免罗列无关理由;
引用法条精准:具体到《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具体条款,增强专业性;
篇幅控制:核心内容控制在 10-15 页,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作为附件提交。
(二)证据支撑:满足 “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1.必备证据材料:
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需加盖 “与原件核对无误” 章);
再审申请材料及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证明已穷尽再审救济途径);
2.监督事由相关证据:
主张 “事实错误”:提交原审未采信的关键证据、新发现的证据(如鉴定报告、公文书证);
主张 “程序违法”:提交庭审笔录、送达记录等,证明审判程序存在严重瑕疵;
主张 “枉法裁判”:提交审判人员违法违纪的线索(如信访记录、纪委通报)。
3.证据提交规范:
提交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新证据需附《新证据说明》,注明 “原审未提交的原因”;
制作《证据目录》,按 “核心证据 — 辅助证据 — 补强证据” 排序,便于检察院审查;
外文证据需附中文译本,涉及专业问题的可附专家意见。
(三)其他必备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手续(委托律师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接收检察院文书的地址、联系方式);
4.证据来源说明(如证据系通过律师调查令获取,需提交调查令及回执)。
周军律师提醒,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核心是 “法定事由精准、证据支撑扎实、程序操作合规”。当事人需摒弃 “盲目申诉” 心态,聚焦原裁判的核心错误,规范准备申请材料,精准论证监督理由,才能最大化提升检察院支持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概率,最终实现权利救济。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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